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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论》智慧品 名词解释(下)

本文作者: 发布时间:2020/1/3 16:47

【戏论】

指的是妄想分别,或现境上一切非有实之相。 《土观宗派源流》

【戏论】

(术语)非理之言论。无义之言论。又不问理非理,总斥一切之言论。与俗所谓滑稽,冗谈等同。大日经疏十九曰:“戏论者,如世戏人以散乱心动作种种身口,但悦前人而无实义。今妄见者所作者亦同于此,故名戏论也。”大乘玄论二曰:“戏论是借譬之名。(中略)于道无所克获,如小儿戏论为耳。”嘉祥法华义疏二曰:“无记心中往复言论名为戏论。中论云:戏论有二种:一者爱论,二者见论。”最胜王经一曰:“实际之性,无有戏论,惟独如来证实际法。戏论永断,名为涅槃。”法华经信解品曰:“今日世尊令我等思惟蠲除诸法戏论之粪。”

【摩尼】

(物名)Maṇi,又作末尼。译曰珠,宝,离垢,如意。珠之总名。玄应音义一曰:“摩尼,珠之总名也。”同二十三曰:“末尼,亦云摩尼,此云宝珠,谓珠之总名也。”慧苑音义上曰:“摩尼,正云末尼。末谓末罗,此云垢也,尼谓离也,谓此宝光净不为垢秽所染也。又云:末尼此曰增长,谓有此宝处,必增其威德,旧翻为如意随意等。逐义译也。”仁王经良贲疏下三曰:“梵云摩尼,此翻为宝,顺旧译也,新云末尼,具足当云震跢摩尼,此云思惟宝。会意翻云如意宝珠,随意所求皆满足故。”圆觉大钞一下曰:“摩尼,此云如意。”涅槃经九曰:“摩尼珠,投之浊水,水即为清。”(参见:如意珠)

【摩尼宝】

译言如意珠,谓凡有所求皆能使人遂愿之珍宝。 读《实相宝藏论释》笔记──关于大圆满的思想(刘立千著)

【如意珠】

(物名)Cintāmaṇi,从宝珠出种种所求如意,故名如意。出自龙王或摩竭鱼之脑中。或为佛舍利所变成。智度论十曰:“如意珠,生自佛舍利,若法没尽时,诸舍利皆变为如意珠,譬如过千岁冰化为颇梨珠。”同三十五曰:“如菩萨先为国王太子,见阎浮提人贫穷,欲求如意珠,至龙王宫。(中略)龙即与珠,是如意珠能雨一由旬。”同五十九曰:“有人言:此宝珠从龙王脑中出,人得此珠毒不能害,入火不能烧,有如是等功德。有人言:是帝释所执金刚,用与阿修罗战时碎落阎浮提。有人言:诸过去久远佛舍利,法既灭尽,舍利变成此珠,以益众生。有人言:众生福德因缘故,自然有此珠。譬如罪因缘故,地狱中自然有治罪之器。此宝名如意,无有定色,清彻轻妙,四天下物皆悉照现。是宝常能出一切宝物,衣服饮食随意所欲尽能与之。”杂宝藏经六曰:“佛言:此珠摩竭大鱼脑中出,鱼身长二十八万里,此珠名曰金刚坚也。”观佛三昧经一曰:“金翅鸟肉心为如意珠。”往生论注下曰:“诸佛入涅槃时,以方便力留碎身舍利,以福众生,众生福尽,此舍利变为摩尼如意宝珠。此珠多在大海中,大龙王以为首饰。若转轮圣王出世,以慈悲方便能得此珠,于阎浮提作大饶益。”

【声闻乘】

(术语)二乘又三乘之一。(参见:乘)

┌五停心观┐

│别相念处├───三 贤┐

│总相念处┘      ├─七方便┐

│暖─────┐    │    │

声 │顶     ├─四善根┘    │

─┤忍     │         ├─三生乃至六十劫──修四圣谛

闻 │世第一法──┘         │

│预流果 ┐           │

│一来果 ├四果─────────┘

│不还果 │

└阿罗汉果┘

【四谛十六行相】

(名数)观四谛一谛各有四种之行相,合为十六行相。(参见:十六行相)

┌苦:(观此身是苦)

│空:(观因缘所生故空。)

┌苦 谛─┤无常:(观因缘假成,故生灭无常。)

│    └无我:(观因缘假成,故无我体。)

│    ┌集:(观招集苦果。)

四 │    │因:(观苦果之因。)

谛 │集 谛─┤生:(观苦果生,相继存在。)

十 │    └缘:(观诸缘成就苦果。)

六─┤    ┌灭:(观诸漏已尽,生死断灭。)

行 │    │静:(观三毒皆无,此心不乱,有明照作用,故静。)

相 │灭 谛─┤妙:(观出离三界,无诸忧患,故妙。)

│    └离:(观一切灾害,皆已远离。)

│    ┌道:(观八正道,可至涅槃。)

│    │如:(道契正理,故如。)

└道 谛─┤行:(由此万行,以趣涅槃。)

└出:(由此圣道,以出生死。)

【道次第】

修密法很重视次第。在修行道上,须要一段一段路走,而且要依次序走,这样才容易达到目的地,这个修行道上的次序,便称之为“道次第”。

密乘不但将密法分次第,将显宗亦分次第,前者即是密咒道次第,后者则发展为“宗义学”,这是西藏佛教的特色。

密咒道次第,便即是前述的四续部——事续部、行续部、瑜伽续部、无上瑜伽续部。排列最前的最基础,依基础循序渐进,即是修行道上的次第。

不过如今传东密的人,只重视瑜伽密。传无上密的人,亦已少传下三部密。补救的办法,就是在令弟子修法时,补做一些基础工夫。

印度后期佛教,只有四部活跃,即小乘的毗婆沙部、经部;大乘的唯识宗、中观宗。传至西藏的显宗经论,也便是这四部,所以西藏人的“宗义学”,便亦只说此四宗部,这是继承印度后期大师的遗规。其次第,以毗婆沙部居最前,中观宗居最后,亦以前者为后者的阶梯。

西藏古德用四部宗义配四续部,这原是印度密乘的传统。至于无上续部,又将自己所修的次第来分配一些宗见,彼此原无冲突。后来格鲁派却不主张这种配合,由是两个次第便各自成系统,不再有毗婆沙部配事续部等的配合。

《密宗名相》(谈锡永着)

【明心见性】

明心是发现自己的真心;见性是见到自己本来的真性。

【三法印】

(名数)一切之小乘经,以三法印印之,证其为佛说,大乘经以一实相印印之,证其为大乘之了义教。一、诸行无常印,行有迁流之义,谓有为法。言一切之有为法,念念生灭而无常也。是为诸行无常印。二、诸法无我印,行之名局于有为法,法之名。通于无为法。言一切有为无为诸法中无有我之实体。是诸法无我印也。三、涅槃寂静印,言涅槃之法。灭一切生死之苦而为无为寂静。是涅槃寂静印也。智度论二十二曰:“佛法印有三种:一者一切有为法念念生灭皆无常,二者一切法无我,三者寂灭涅槃。(中略)摩诃衍中说诸法不生不灭,一相所谓无相。”玄义八曰:“释论云:诸小乘经,若有无常无我涅槃三印,即是佛说,修之得道,无三法印即魔说。大乘经但有一法印,谓诸法实相,名了义经,能得大道,若无实相印,即是魔说。”

【三法印】

诸行无常印、诸法无我印、涅槃寂静印。诸行无常是说世间一切事物无时不在生住异灭中,过去有的,现在起了变化,现在有的,将来终归幻灭;诸法无我是说在一切有为无为的诸法中,无有我的实体;涅槃寂静是说涅槃的境界,灭除一切生死的痛苦,无为安乐,故涅槃是寂静的。凡符合此三原则的,便是佛正法,有如世间印信,用为证明,故名“法印”。

【三法印】

印证佛家正见的三句偈语:诸法无我、诸行无常、有漏皆苦。 《藏汉佛学词典》FROM:【十八部】

小乘十八部。即:光护部、化地部、法护部、多闻部、赤牒部、说分别部、根本说一切有部、东山住部、西山住部、雪山住部、说常部、说出世部、祗陀林住部、无畏山住部、大寺住部、鸡胤部、犊子部、守护部。 《噶举教派史略》

【小乘十八部】

(名数)据宗轮论之说,佛灭后百年依大天分上座大众二部,其第二百年由大众部出一说部,说出世部,鸡胤部,多闻部,说假部之五部,又于第二百年末出制多山部,西山住部,北山住部之三部,合有八部之末家,加入本家之大众部则为九部。又上座部于三百年之初,分为萨婆多部与雪山部(萨婆多部[译云说一切有部]后世称为毗昙宗),后同于三百年由萨婆多部出犊子部,又由犊子部出法上,贤胄,正量,密林山之四部,次由萨婆多部更出化地部,次由化地部出法藏部,于三百年之末,由萨婆多部更出饮光部,于第四百年由萨婆多部复出经量部。萨婆多部共出九部加入雪山部为十部。复加前大众部之八部为十八部。其他有义净所见之十八部。以上十八部为末部之分派,加之以根本上座大众之二部为二十部。今表示之如图。

【三藏十二部】

三藏即经、律、论,十二部即佛说经分为十二类,亦称十二分教,即长行、重颂、孤起、譬喻、因缘、无问自说、本生、本事、未曾有、方广、论议、授记。

【道相】

指修道已得某位次之征相,如菩萨从初地以至十地均有不同的证境。 《藏传佛教萨迦派》刘立千着。

【戒蕴】

如无学戒蕴中说。

二解 集异门论七卷三页云:戒蕴云何?答:如薄伽梵、于辩三蕴记别经中,作如是说:苾刍当知;我说学戒,若无学戒,若一切善非学非无学戒,皆是戒蕴。是名戒蕴。

【戒蕴略义有三种相】

瑜伽二十二卷六页云:谓于是中,世尊显示戒蕴略义,有三种相。一者、无失坏相,二者、自性相,三者、自性功德相。此复云何?谓若说言安住具戒;由此显示尸罗律仪无失坏相。若复说言能善守护别解律仪;由此显示尸罗律仪自性相。若复说言轨则、所行、皆悉圆满;由此显示别解律仪如其所受观他增上自性功德相。所以者何?由观他见如是轨则所行圆满,未信者信,信者增长;由是发生清净信处,心无厌恶,言不讥毁。若异于此具足尸罗轨则所行皆圆满者;观他增上所有功德胜利应无。与此相违,过失应有。若复说言于微小罪见大怖畏受学学处;由此显示别解律仪如其所受观自增上自性功德相。所以者何?虽由如是轨则所行皆悉圆满,获得如前观他增上功德胜利;然由毁犯净戒因缘,当生恶趣;或无堪能得所未得。如前广说。若能于彼微小罪中,见大怖畏;于先所受上品学处,能正修学;由是因缘,身坏已后,当生善趣;亦有堪能,得所未得。如前广说。由是因缘,说此名为别解律仪如其所受观自增上功德胜利。

【近圆比丘】

从亲教师及轨范师等圆满受得近圆戒的比丘。 《佛学词典》

【破惑比丘】

阿罗汉比丘。 《藏汉佛学词典》

【羯磨】

业,事业。 《佛学词典》

华译作业,即作授戒忏悔等事业的一种宣告仪式,由此宣告仪式的宣告文,而成就所作之业。

(术语)Karma,译曰作业。作授戒忏悔等业事之一种宣告式也。以由此宣告文而其事成就故也。行事钞上一曰:“明了论疏翻为业也,所作是业,亦翻为所作。百论云事也。若约义求,翻为办事。”玄应音义十四曰:“羯磨此译云作法办事,优婆离问经作剑暮,此梵言之讹也。”慧苑音义上曰:“羯磨此云办事,谓诸法事由玆成办也。”此羯磨必具四法:一,法。正举行之作法也。名之为秉法。二,事。或犯罪之事,或忏悔之事等,羯磨所行之事实也。三,人。就行羯磨而定之人数也。四,界。行羯磨处之结界也。见行事钞上一。又其秉法有三种:一,心念法。二,对首法。三,众僧法。心念法者,事至微小之时,或界中无人,虽无众僧及对首,亦独发心念境,而明了口言之,则其事成办,谓之独秉。此心念法又有三:一,但心念法。唯得自说,界中假令有人,亦不要对之,如忏轻微之突吉罗罪。二,对首心念法。原是对首之法,由界内无人而佛开心念,说净受药等之事也。三,众心法念。原是众僧法。但界内无人,故开独秉之心念。二,对首法。对首者对一人已上三人之比丘而说之也。此有二:一,但对首法,为当分之对首法,故界中有多僧,不要用之,对首于一人乃至三人即事足也。受三衣等事是也。二,众法对首,可为众僧法者,由界中无人而开对,与前心念同。三,众僧法,必四人以上秉羯磨,是为僧所秉,故曰众僧法,亦云僧秉(慈恩以三人以上为众,南山以四人以上为众)。此有三:一单白,或曰白一Jñaptikarma,巴Natti(此为唱言,以为白一不可也,此实非羯磨之形式,合此唱言与决定之二,而羯磨成就),或事,或常所行,或严制,一说告僧,事便成也。二白二Jñapti-dvitiyaṁ Karmavācā,巴Natti duttiyā Kamma-vācā,由参涉而宜通和。故先为表白,举事告知,后举一羯磨,量处可不也。通于白及羯磨谓之白二。三白四Jñapti-caturtkaṅ Karma-vācā,巴Natti-catutthā Kamma-vācā,于受戒忏重等事,先以一白告事使知。后举三回羯磨,量处可不也。一白三羯磨合为白四。见行事钞上一。据上行事钞之说观之,则惟心念,似亦成羯磨。但律文所教之羯磨。非如此简单自由者。事事必规定一定之形式。前述中惟众僧法之一,为真羯磨。羯磨有一定之形式。亦须一定之人众。此人众不可以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或得罪者,俗人等,加于人数。必取清净同见之和合僧。比丘尼之羯磨,必须比丘之同数者列坐。故为上数之倍。羯磨最重大之要件,在无非法(不具一定之形式者)及无不和合(同一结界内僧之意见缺一致者)。

【胜义比丘】

五种比丘之一。自预流向乃至阿罗汉中。四向四果八位总名。 《藏汉佛学词典》

(名数)三界之异名也。生死之境界,有因有果谓之有。三有者,三界之生死也。一欲有。欲界之生死也。二色有。色界之生死也。三无色有。无色界之生死也。新译仁王经中曰:“三有业果,一切皆空。”智度论一曰:“三有爱着心。”颂疏界品一曰:“名三有者,欲有、色有、无色有。”遁麟记一曰:“言三有者,即三界之异名。”【又】一本有,现生之身心。二当有,未来之身心。三中有,本有与当有中间所受之身心。欲界色界之生死,必有中有。

【戒体】

授受戒法之后,受者体中,得到一种防非止恶的功能,谓之“戒体”,此戒体虽属色法,但外表无相,故又名“无表色”。

【戒体】

又名苾刍性。梵语三跋罗。俱舍明了等论皆译为护。即是无表思(思即是第六识相应善思也。又名无表色。有止恶防非功能。故云护)

○金刚钞云。出戒体有三。初克性出体。即无表思一法也。通种子现行。次相应出体者。即同时二十二法。皆有防恶发善功能故(二十二法者。谓。遍行五。一触。二作意。三受。四想。五思别境有五。一欲。二胜解。三念。四定。五惠。善有十一。谓一信。二精进。三惭。四愧。五无贪。六无嗔。七无痴。八轻安。九不放逸。十行舍。十一不害。并同时心王即意识也)。后眷属出体者。即身口意三善业也

○摄论云。菩萨戒。以身口心三业为体。声闻戒以身口二善业为体。

164课名相解释

【三有】

1、三界的生死有因有果,所以叫做“三有”。

一、欲有,即欲界的生死;

二、色有,即色界的生死;

三、无色有,即无色界的生死。

2、本有、当有、中有。本有指现生的身心;当有指未来的身心;中有指本有与当有之间所受的身心。

【三有】

本有、当有、中有。三有者即三界之别名。谓欲界、色界和无色界。六道众生各随所作善恶之业,即成善恶之报,因果不亡,故名为有。一欲有,谓欲界天人、修罗、畜生、饿鬼、地狱,各各随其业因而受果报,故名为欲有。二色有,谓色界四掸诸天,由昔往修习有漏禅定而报生此天。虽离欲界粗染之身而有清净之色,故名色有。三无色有,谓五色界四空诸天,由昔往修习有漏禅定,报生此天。虽无色贡为碍而亦随其所作之因,受其果报,故名为无色有。 《藏传佛教格鲁派史略》

即:种子有、灌顶有、集有。 《佛学词典》

就是三界。有欲界、色界、无色界。佛说这三界是众生生死往来的世界。 《土观宗派源流》

生有、死有和中有。 《藏汉佛学词典》

即三世间:天世间、龙世间和人世间。 《藏汉佛学词典》

【十二因缘】

(术语)Dvādaśāiga Pratityasamutpāda,新作十二缘起,旧作十二因缘,又单名因缘观,支佛观。是为辟支佛之观门。说众生涉三世而轮回六道之次第缘起也。一、无明Avidyā,过去世无始之烦恼也。二、行Saṁskāra,依过去世烦恼而作之善恶行业也。三、识Vijñāna,依过去世之业而受现世受胎之一念也。四、名色Nāmarūpa,在胎中心身渐发育之位也。名者心法,心法不能以体示之,但以名诠之,故谓为名。色者即眼等之身。五、六处Saḍāyatana,六处即六根,为六根具足将出胎之位也。此中有五位,(参见:五意)。六、触Sparśa,二三岁间对于事物未识别苦乐,但欲触物之位也。七、受Vedanā,六七岁以后渐对事物识别苦乐而感受之之位也。八、爱Tṛṣṇā,十四五岁以后,生种种强盛爱欲之位也。九、取Upādāna,成人已后爱欲愈盛驰驱诸境取求所欲之位也。十、有Bhava,依爱取之烦恼,作种种之业,定当来之果之位也。有者业也,业能有当来之果,故名为有,十一、生Jāti,即依现在之业于未来受生之位也。十二、老死Jarāmaraṇa,于来世老死之位也。其中无明与行二者,即惑业之二,属过去世之因,识名色六处触受五者属缘于过去惑业之因而受之现在果,是过现一重之因果也。又爱取二者为现在之惑,有则为现在之业也,缘于此惑业现在之因而感未来之生与老死之果,是现未一重之因果也。此为三世两重之因果。依此两重之因果,而知轮回之无极。盖既见现在之惑(爱取)、业(有),由现在之苦果(识乃至受)而生,则知过去之惑(无明)、业行亦从过去之苦果而生,既见现在之苦果(识乃至受)生现在之业(有),则亦知未来之苦果(生老死),生未来之业。上溯之,则过去之惑业,更从过去之苦果而来,下趁之则未来之苦果更生未来之惑业,过去无始,未来无终,此为无始无终之生死轮回。辟支佛观之,一以厌生死,一以知无常实之我体,遂断惑业而证涅槃也。其中分别因与缘,则行与有之二支是因,无明与爱取之三支是缘。余七支总是果,但果为还起惑业因缘之缘。故摄之于缘中,不别存果名,是曰因缘观。

┌1  无明   (贪瞋痴等烦恼)─────(惑)

┌过去二因-─┤

│     └2  行    (造作诸业)────–───(业)

│     ┌3  识    (业识投胎)───────(苦)

│     │4  名色   (但有胎形六根未具)───(苦)

│现在五果-─┤5  六入   (长成眼等六根人形)───(苦)

十二因缘 │     │6  触    (出胎与外境接触)────(苦)

与 —-─┤     └7  受    (与外境接触生苦乐感受)─(苦)

三世因果 │     ┌8  爱    (对境生爱欲)──────(惑)

│现在三因─┤9  取    (追求造作)───────(惑)

│     └10  有    (成业因能招未来果报)──(业)

└未来二果─┌11  生    (再受未来五蕴身)────(苦)

└12  老死   (未来之身又渐老而死)──(苦)

 

【十二因缘】

又名十二有支,或十二缘起,是说明有情生死流转的过程。十二因缘是:无明(贪嗔痴等烦恼为生死的根本)、行(造作诸业)、识(业识投胎)、名色(但有胎形六根未具)、六入(胎儿长成眼等六根的人形)、触(出胎与外境接触)、受(与外境接触生起苦乐的感受)、爱(对境生爱欲)、取(追求造作)、有(成业因能招感未来果报)、生(再受未来五蕴身)、老死(未来之身又渐老而死)。以上十二支,包括三世起惑、造业、受生等一切因果,周而复始,至于无穷。兹列表说明如下:

【十二因缘】

 

宁玛派据自宗见地,对十二因缘有比较特别的观点。

龙青巴尊者于《妙乘藏》中述说如下——

依十二缘起顺次流转,有情由是迷失于轮回,其流转次第,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

然而欲解释此流转,却须知轮回的“因”与“缘”。说为“三无明”及“四缘”。

近代莲花业缘力尊者解释道——三无明为“一味自因无明”、“俱生无明”、“遍计无明”。

不能了知“本始清净根本觉”之如实自性(即不能了知根本觉为本始清净),是为“一味自因无明”。

一切法皆为法尔显现,不待造作始显现,且无自性,若于此不能体悟,是为“俱生无明”。

有情不能证悟力用及寻伺为无自性,实为自体性与自力,于是即堕能所二边。起遍计云:“我由彼生”、“彼由我生”等等,是为“遍计无明”。

是故由三无明之生起,即不能了悟悲心力用之本质。

至于轮回之“四缘”,则为——

不能了悟自体性之俱生无明,即是“因缘”。

外生显现为五种光,即“所缘缘”。

生起悲心之力用成寻伺,乃“增上缘”。

成寻伺而堕入能、所边见,由是离光明界而陷入异熟习气,此为“等无间缘”。

由是十二因缘之顺次流转可解释如下——

无明——三无明生起,由是不能了悟悲心力用之本质。

行——形成轮回之四缘。

识——由“行”生起粗识,此粗识对外境种种相皆受用。

名色——由“识”因种种业力而生起名色。

六入——由“名色”生起六根。

触——“六根”所缘六尘(外境)。

受——由“触”生起乐、苦及无苦乐之受。

爱——由“受”生起贪乐厌苦之心。

取——由“爱”生起对外境之追求。

有——由“取”而造作种种业及烦恼污染,由是轮回之因缘已成。

生——由“有”故,令有情生诸趣中。

老死——由“生”而有老年及死亡。

有情于出生至死亡,为十二因缘之顺次推动。然临死时 (外呼吸断绝前后,直至死亡前)所出现之种种粗分及细分消散,却为十二因缘之逆行。于是种种幻象显现皆随之而空,生起本净,随即生起“法性中有”之显现,此实为涅槃缘起的显现。无奈有情不能当下证悟此胜义自性,由是又复顺行十二因缘而堕轮回。

由上所述,即可知宁玛派中有法的依据。除中有法外,一切法轨皆著重于光明的修习,实旨在令行人能在“法性中有”时,依“老死尽则生尽”、“生尽则有尽”……以至“行尽(轮回四缘尽)则无明尽”,此十二因缘逆行而得解脱于法性光明之中。

《密宗名相》(谈锡永著)

【意生身】

又叫做意成身,初地以上的菩萨,为了济度众生而如意受生之身。

【意生身】

应净治处中有三身之一。死后尚未受生之前,即死生中有,以香为食,心如幻化,诸根圆满,通行无碍,称为意生身。 《藏汉佛学词典》

【意生身】

又作意成身、意成色身。非父母所生的身体,乃初地以上之菩萨为济度众生,依“意”所化生之身。此外,中有之身、劫初之人、色界、无色界、变化身、界外之变易身等,均属意生身。见《成唯识论》卷八。

【灭尽定】

又名灭受想定,或灭定,在此定中,以灭受想二心所为主,最后连六识心所亦灭,是九次第定的最后一定。

【灭尽定】

(术语)梵语Nirodhasamāpatti,又名灭受想定。二无心定之一。灭尽六识心心所而不使起之禅定也。不还果已上之圣者,为假入涅槃之想而入于此定,极长者为七日,属于非想天,外道所入之无心定,名为无想定。属于第四禅。俱舍论五曰:“如说复有别法,能令心心所灭,名无想定。如是复有别法,能令心心所灭,名灭尽定。”大乘义章二曰:“灭尽定者,谓诸圣人患心劳虑,暂灭心识。得一有为非色心法,领补心处,名灭尽定。”同九曰:“灭受想者,偏对受想二阴彰名。想绝受亡,名灭受想。灭尽定者,通对一切心心数法以彰名也。心及心法一切俱亡,名为灭尽。”

【灭尽定】

此定为佛及俱解脱阿罗汉,远离定障所得,即以现法涅槃之胜解力而修者。因圣者远离“无所有处”烦恼,若依修此定入无心寂静乐,虽其想与忧已灭,但仍有细心想未灭。据‘宗镜录’卷五十五(大正四十八~736B):灭尽定与无想之不同,即:灭尽是圣人所证出世间禅定,而无想是凡夫外道之所证世间定而已。

【资粮道】

通向涅槃之本,积集顺解脱分善业所摄广大资粮;由闻及思通达无我总名总义;修四念住、四正断及四神足,以厌患断除引轮回苦粗分应断;证得天神、神通及法续定所有功德之道。 《藏汉佛学词典》

【资粮道】

如道谛中说。

二解 集论六卷一页云:何等资粮道?谓诸异生所有尸罗,守护根门,饮食知量,初夜后夜常不睡眠,勤修止观,正知而住。复有所余进习诸善,闻所成慧,思所成慧,修所成慧。修习此故;得成现观解脱所依器性。

【见道】

小乘以八忍八智之十六心为见道,因十六心是初生无漏智照见真谛理之位。大乘的菩萨,则于初僧祇之终,终四善根之加行,而顿断分别起之烦恼所知二障,叫做见道。FROM:【见道】

见四谛之智;完成见道真实的阶段;真实的道路;得视力之道。为五道之—。 《噶举教派史略》

五道(资粮道、加行道、见道、修道、无修道)中之第三道。 《本性大手印与光明大圆满修行次第要略》

 

五道之一。往趋解脱历程之中,新见前所未见本性,登圣者地,现观诸法无我如所有性,随应了知一切有法尽所有性,修七觉支以根本断除一切见所断惑,离五怖畏,证得十二一百功德之道。 《藏传佛教格鲁派史略》

【见道】

(术语)三道之一。初生无漏智照见真谛理之位也。道者道路之义,学人进取之道路也。积三贤四善根之加行而生于世第一法无间之无漏真智也。又大乘之菩萨于初僧祇之终,终四善根之加行,而顿断分别起之烦恼所智二障,谓之见道。于其时之无漏智,小乘俱舍宗有八忍,八智之十六心:一苦法智忍,断欲界苦谛下见惑之智也。二苦法智,断苦惑已,而正证理之智也。三集法智忍,断欲界集谛下见惑之智也。四集法智,断集惑已,而正证理之智也。五灭法智忍,断欲界灭谛下见惑之智也。六灭法智,断灭惑已,而正证理之智也。七道法智忍,断欲界道谛下见惑之智也。八道法智,断道惑已,而正证理之智也。九苦类智忍,断上二界苦谛下见惑之智也。十苦类智,断苦惑已,而正证理之智也。十一集类智忍,断上二界集谛下见惑之智也。十二集类智,断集惑已,而正证理之智也。十三灭类智忍,断上二界灭谛下见惑之智也。十四灭类智,断灭惑已,而正证理之智也。十五道类智忍,断上二界道谛下见惑之智也。十六道类智,断道惑已,而正证理之智也(忍者忍许之义,为信忍真理不起惑之位,故以之为断道。智者决定之义,为离惑已,正决定理之位,故以之为证道。欲界谓为法者,以此为现前所见之法故也。上二界谓为欲者,以其为欲界比类之法故也)。此十六心中,前十五心为见道,最后道类智之一心摄于修道也。又小乘之成实宗,不别观四谛之行相,唯以空观无量刹那相续断三界之见惑,是名无相行,为见道也。若依大乘法相宗,则断证之真见道,立为一心,此十六心为真见道已后之相见道。俱舍论二十三曰:“见道者,苦法智忍为初,道类智忍为后。其中总有十五刹那,皆见道所摄,未见见谛故。至第十六道类智时,无一谛理未见。今见如习曾见,故修道摄。”大乘义章十七本曰:“入圣之初,于四真谛推求明白名为见道。(中略)若依成实,入无相位名为见道。故彼论言,信法人,入见谛道,名无相行。世第一后须陀果前,空观无间名无相行。若依毗昙,苦忍已去十五心顷,名为见道。(中略)十六中前十五心,是须陀向,判为见道。末后一心是须陀果,见道不收。”又曰:“依成实宗见道之中有无量心,故彼文言,以无量心断诸烦恼中非八非九。言非八者,说见道中有无量心,相续断惑,破阿毗昙定说八忍。言非九者,说修道中有无量心,破阿毗昙于一一地定九无碍(即九解脱)。彼宗观有,有局别见易明故。何故成实说无量心?彼宗教空,空无分限,见难分故。”(己上小乘)。唯识论九曰:“加行无间,此智生时体会真如名通达位,初见理故亦名见道。”唯识述记十本曰:“见道者,唯在初地初入地心。”

【见道】

为修行之阶位。与修道、无学道合称为三道。即指以无漏智现观四谛,见照其理的修行阶位。见道以前者为凡夫,入见道作以后者则为圣者。其次,见道后更对具体的事相反覆加以修习之位,即是修道,与见道合称有学道。相对于此,无学道又作无学位、无学果、无学地,意指既入究极之最高悟境,而达于已无所学之位。依小乘佛教,以修三贤、四善根等之准备修行(七方便)为始者,能生无漏智,而趋入见道。大乘则以初地为入见道,故称菩萨之初地为见道,第二地以上为修道,至第十地与佛果方可称无学道。唯识宗分见道为真见道、相见道二种。真见道者,体离虚妄,证唯识理,可引生根本无分别智,证悟真如之理,为断烦恼障、所知障的分别随眠烦恼之位。以上谓一心真见道说(又作顿证顿断说),以此为正义。相见道证唯识相,为于真见道后生后得无分别智,再观真如理之位,分为三心相见道与十六心相见道二种。三心相见道,即作三心,观非安立谛(观二空真如,非观四谛差别)之境,即:一、观察自己之肉体,体证我空。二、体证法空,证诸法皆无实体。三、观察自他之所有有情及一切物,而体悟我空与法空之理。十六心相见道,即作十六心,观安立谛(观四谛之别相)之境。三心相见道含摄于真见道,故称三心真见道说(又作渐证渐断说)。见道行人已断见惑,得无分别智,然仍残留余障,故须于修道位再经数度修习无分别智,依序断除十重障,以至于第十金刚无间道断尽烦恼障与所知障之种子,而证得无学果。以上三道若配合五位,则见道当配于通达位,修道当配于修习位,无学道当配于究竟位。见《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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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论》智慧品 名词解释(下)

【八识】

(名数)法相宗谓耳目鼻舌身意六识之外。更有末那识阿赖耶识二者,末那之义为我执。谓执持我之见者。即此识也。阿赖耶者。即末那识所执以为我者也。其义为藏。谓能藏一切法。世俗所云神识性灵,皆指此。(参见:识)

【八识】

(名数)眼耳鼻舌身意之六识与末那识Manas及第八识也。末那为意,意为思量之义,无始已来无间断,了别第八识,思量我痴我见我慢我爱,故名意识。此识为识体意,故名意识。前之第六识以此意为所依,故名意识。因而为别二识,存梵名也。是为一切众生妄惑之根本。第八识,即阿赖耶识也,译曰藏,以含藏一切诸法之种子故。是为有漏无漏一切有为法之根本。恒了识种子五根器界之三境,故名为识。旧曰阿梨耶,译曰无没。无没为不失之义,与藏同意(贤首)。又虽在生死,亦不失没,故名无没(净影)。【又】性宗于楞伽经开真识现识分别事识而为八识。【又】大乘义章三末列八识。前六识如常。第七为阿陀那识Ādāna,译曰无解。以体是无明痴闇故也。是当于唯识之第七识。第八为阿梨耶识。合楞伽经之真识与唯识之阿赖耶识而为一识之名也。

┌1眼识──眼根缘色尘┐

│2耳识──耳根缘声尘│

│3鼻识──鼻根缘香尘├识(了别为义)──────────────┐

│4舌识──舌根缘味尘│                     │

│5身识──身根缘触尘│                     │七

│6意识──意根缘法尘┘                     ├转

八 │       ┌是第六意识所依之根──────────┐    │识

识─┤7第七末那识─┤常随四烦恼───我痴、我见、我爱、我慢├意(思量│

│       └向内执取阿赖耶为我,向外认识境界为实法┘ 为义)┘

│             ┌能藏 能含藏一切法的种子

│        ┌华译藏识┤所藏 受第七识所薰习───┐

│        │    └执藏 受第七识所执取   ├心(集起

└ 8第八识阿赖耶─┤无覆无记              │为义)──根

└种子现行时,善恶分明,业报相续   ┘      本

 

【八识】

佛教的唯识学,把一心分为八个识,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兹列表说明如右:

【阿赖耶】

(术语)Ālaya,又作阿剌耶。心识名。八识中之第八。旧称阿梨耶。译曰无没。有情根本之心识,执持其人可受用之一切事物而不没失之义。新称阿赖耶。译曰藏。含藏一切事物种子之义。又曰室。谓此识是一身之巢宅也。盖此识中所含藏之种子为外缘所打而现起,以组织其人之依(外界)、正(身体)二报“三界唯一心”之义,即由此识而立。唯识述记二之末曰:“阿赖耶者此翻为藏。”慧琳音义十八曰:“阿赖耶者,第八识也,唐云藏识。”起信论疏中本曰:“阿梨耶,阿赖耶,但梵语讹也。梁朝真谛三藏,训名翻为无没识。今时奘法师,就义翻为藏识。但藏是摄义,无没是不失义,义一名异也。”大日经疏二曰:“阿赖耶,义云含藏,正翻为室。谓诸蕴于此中生,于此中灭,即是诸蕴巢窟,故以为名。”同十四曰:“阿赖耶是房义,是盛受义。”

【阿赖耶】

华译为藏识,有能藏、所藏、执藏的三种意义。自能藏万法种子方面来说,叫做“能藏”;自受前七识杂染法所熏所依方面来说,叫做“所藏”;自被第七识执著为我方面来说,叫做“执藏”(我爱执藏)。阿赖耶识的别名甚多,它是一切有情生命之所寄托,在一期无常中,最先来,最后去,并不随生死而消失,故又名“无没识”。为了它能摄藏一切法的种子,故又名“一切种识”。而里面的许多种子,变异而熟,异类而熟,异时而熟,故又名“异熟识”。因它是八个识生起之首,故又名“第一识”。若从眼识算起,它在第八位,故又称为“第八识”。当人成佛时,亦不离此识,所以此识在佛位上,名“无垢识”或“第九识”(庵摩罗识)。

【六识】

(名数)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也。言六根如其次第,对于色声香味触法之六境,而生见闻嗅味觉知之了别作用者。为大小乘通说之法门,位于大乘所说八识中第一至第六,故常称为前六识。此六识在欲界,六识皆有,在色界之初禅天,有眼耳身意之四识,无鼻舌之二识,又第二禅天以上至无色界之有顶,唯有意识,无眼耳身之三识,以是为识相应而非与禅定相应故也。见百法问答抄,又此六识有体一体别之论。小乘之俱舍与大乘法相取体别,小乘成实取体一。(参见:一识)

【六识】

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这是六根对色、声、香、味、触、法之六尘而生的见、闻、嗅、味、觉、思的了别作用。因为是八识中之前六识,故常被称为“前六识”。

【六识】

十八界中的六识界。指依据“六根”对于六境生起的见、闻、嗅、味、触、思虑等作用的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佛学词典》

前面说过,识的定义是:了别所缘境。

我们谈过六根与六尘之后,已经知道什么叫缘,什么叫所缘境了,因此便可以接著谈六识。

当眼根去缘色尘时,光是眼根,不起了别的作用,一定要有眼识起作用,然后始生了别,也可以这样说,起了别作用的因素,便叫做识。换而言之,眼根只等于一个摄影镜头,它将外境摄入底片,丝毫不加识别。凡镜头所及的范围,它都将之摄了进去。

但有了眼识便不同了,等于能区别出摄影的主题。耳识等亦如是。正因为有了耳识,所以在音乐演奏会中,我们才不会将不经意的一声咳嗽,也当成是演奏的乐音。——可是耳根却将乐音噪音同时收进耳朵,丝毫不作了别。

既然根和尘各有六种,识当然便也有六种。这即是说,既有六种攀缘工具,也有六种被攀缘的对象(所缘境),便应该有六种了别攀缘境的作用。

六识是: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前五者的作用是了别物质界,后者(即第六意识)的作用则是了别精神界。

所以,根和尘是客观的,而识则是主观的。学佛的人,对客观的存在无可修,可修的只是自己的内识。如何转变内识,即是修持。

【近圆戒】

“具足戒”,又作“大戒”、“近圆戒”,有亲近涅槃之义。欲受此具足戒者,当得身体强健,六根具足,无有聋盲等患,且已受持沙弥戒者。持守具足戒者,于一切境界中精勤修习,择善离恶,趋于圆满。比丘依于此戒,荷担如来家业,上求佛道,下化众生,了知诸法实相,但愿众生得离苦,不为自身求安乐,发弘化度众之愿,行广利有情之事。

【羯磨】

华译作业,即作授戒忏悔等事业的一种宣告仪式,由此宣告仪式的宣告文,而成就所作之业。

[佛学常见辞汇 – 陈义孝编]

【二种羯磨】

(一)依四分律忏六聚法篇,羯磨分为二种,即:(一)治罪羯磨,谓比丘犯罪,则大众作法,以定其罪。(二)成善羯磨,谓比丘有犯戒之罪,准以对众僧发露忏悔,则灭其罪而成就善根。

(二)依毗尼母论卷二,羯磨分为二种,即:(一)永摈羯磨,佛陀在世时,若有比丘犯罪,而不见自过,且性刚强,永无悔改,则作法白众,随即摈出,尽此一身不复再同僧事。(二)调伏羯磨,谓比丘犯法而未曾忏悔,则凡饮食、坐起、言语、一切僧事皆不得与众共之,以调停摄伏犯者,使其知过悔改求僧忏,不复犯罪。

[佛学大词典]

【一白三羯磨】

授戒之作法。又作白四羯磨、三羯磨、白四。于僧团中,凡有关受戒之承诺、重罪之处分,或治罚、灭诤等重大事件,必须于羯磨师四人以上之僧众面前进行议决,其议决之程序即为一白三羯磨。白,谓告白,即对大众宣告某人行授戒作法之表文。一白,谓读表白文一次。羯磨,为梵语karma 之音译。意译为业、办事、作法等,为授戒作业之义,亦是一种表白之文,即记授戒法于受者之表文。三羯磨者,即三度宣读授戒作业之表文。总此一白与三羯磨,计读四次表白文,故称白四、白四羯磨,为授戒作法中之最慎重者。[四分律卷三十三、卷三十九、摩诃僧祇律卷二十三、受戒菩萨仪、慧苑音义卷上]

[佛学大词典]

【四种羯磨】

瑜伽九十九卷十二页云:云何羯磨?谓一切羯磨、略有四种。一者、单白羯磨。二者、白二羯磨。三者、白四羯磨。四者、三语羯磨。此四羯磨、略有二事为所依处。一、有情数事为所依处。二、无情数事为所依处。有情数事为所依处者:谓出家羯磨、若受具足羯磨、若补特伽罗同意羯磨、若出罪羯磨、若举羯磨、若摈羯磨、若两安居受十二—十四—十—夜等所有羯磨。如是或为摄受有情,或为折伏有情,施设羯磨。是名有情数事为所依处羯磨。无情数事为所依处者:谓受持依钵羯磨、若持羯絺那衣护衣不舍羯磨、若结界羯磨、若净稻谷同意羯磨。如是等类所有羯磨,当知是名无情数事为所依处羯磨。又此羯磨、当知或有二众所作,或有四众所作,或有十众所作,或有二十众所作,或有四十众所作,或有合众所作。二众所作者:谓一苾刍、对一苾刍、三说别悔羯磨;发露悔除或陨坠罪,或恶作罪等。四众所作者:谓如有一,犯粗罪已;于四人前,发露悔除羯磨。十众所作者:谓受具足羯磨。二十众所作者:谓出苾刍众余罪羯磨,及苾刍尼受具足羯磨。四十众所作者:谓出苾刍尼众余罪羯磨。合众所作者:谓增长羯磨、若恣举羯磨、或余所有种类羯磨。是四羯磨,由事差别,成无量种。广说应知如毗柰耶摩怛理迦。

[法相辞典 – 朱芾煌]

【十种羯磨】

瑜伽六十九卷五页云:何等名为十种羯磨?一、受具羯磨,二、结界羯磨,三、长养羯磨,四、同意羯磨,五、趣向羯磨,六、恣举羯磨,七、治罚羯磨,八、摄受羯磨,九、白二羯磨,十、白四羯磨。

【三坛大戒】

我国特有之授戒仪式,分初坛正授、二坛正授、三坛正授三阶段。初坛授沙弥、沙弥尼戒,二坛授比丘、比丘尼戒,三坛授出家菩萨戒。依据我国佛教界之传承习惯,有意出家者必须受足此三坛大戒,始被公认为合格之大乘出家人。传戒日期约三十日至四十日。主事者为十师和尚,其中,得戒和尚一人、羯磨阿阇黎一人、教授阿阇黎一人,是为三师和尚,另有尊证阿阇黎七人,总称三师七证。

戒期功课时间表大抵为:四时许三板,四时半左右四板,五至六时早课,六时后早粥,其后有作务、讲戒、演礼,十一时至十二时午斋,下午二时许以后演礼,五至六时晚课,六时许药石,七时半以后礼忏、开示,十时养息。首日,新戒集于大殿,由开堂和尚介绍引礼、引赞诸师,续由三师和尚开示,其后即进入为时约一个月之授戒期。

一般传授三坛大戒,大都出家戒二坛正授毕,在家戒即报到,与出家菩萨戒同时传授,而同时圆满出堂。在家戒除开堂外,分三皈五戒与菩萨戒二阶段。〔传授三坛弘戒法仪(法藏)、传戒正范(读体)〕

【二边】

1、指常断二边见。无常误认为有常是常见;非灭误认为断灭是断见。

2、有边和无边。边是边际的意思。世间一切的事物,必假众缘和合而生,无有自性,虽无自性,但不能说是无,是名“有边”;又世间一切的事物,皆假众缘和合而生,原无自性,无自性,则一切法皆空,不能说是有,是名“无边”。

【寂灭】

(术语)寂灭为梵名涅槃Nirva%na之译语,其体寂静,离一切之相,故云寂灭。法华经序品曰:“或有菩萨见寂灭法。”维摩经佛国品曰:“知一切法皆悉寂灭。”注曰:“肇曰:去相故言寂灭。”同弟子品曰:“法本不然,今则无灭,是寂灭义。”无量寿经上曰:“超出世间,深乐寂灭。”智度论五十五曰:“灭三毒及诸戏论故名寂灭。”

FROM:【《佛学大辞典》 【丁福保 编】】

【寂灭】

没有烦恼叫做“寂”,没有生死叫做“灭”,没有烦恼和生死的境界,即是涅槃。

【四边】

谛实实有为常边、名言亦无为断边、谛实有名言亦无二者俱有为有边、谛实实无名言当有二者俱无为无边,即:有边、无边、亦有亦无边和非有非无边。 《噶举教派史略》

【三轮】

(名数)惑业苦之三道,轮转无究,故曰轮。

【三轮】

1、指佛的身口意三业,因佛的身口意三业能摧破一切众生的惑业。

2、神通轮、记心轮、教诫轮。神通轮又名神变轮,即佛以身业现出种种的神变,以引导众生起信正教;记心轮是佛以意业去识别他人的心;教诫轮又名正教轮,即佛以口业去教诫众生,使能依法修行。此三种是佛的身口意作用,首先以神通去化导众生,次以记心鉴机施教,最后则教诫以使众生起行正道。

3、神足轮、说法轮、忆念轮。神足轮即神通轮;说法轮即教诫轮;忆念轮是佛使众生忆念教法,以便去邪归正。此三也是佛的身口意作用,为律藏所说。

4、指风轮、水轮、金轮。

5、指惑、业、苦。人们因惑造业,因业受苦,因苦又再起惑造业,如此好像车轮旋转一般,故谓之“三轮”。

【三轮】

﹝出金光明经文句﹞

轮即车轮,有摧碾之用,以譬如来身业现通、口业说法、意业鉴机,而能摧碾众生烦恼惑业,是故名为三轮也。

[一、身轮],身轮亦名神通轮。谓佛说法,必先现神通,警动众生机情,令生正信也。

[二、口轮],口轮亦名正教轮。谓佛所说之法,无不为令众生翻邪归正,依教修行也。

[三、意轮],意轮亦名记心轮。谓佛说法,先以意轮鉴知众生根器利钝,随宜演说,无有差谬也。

【三轮】

  1. 指施主、施物、受施者。2. 指身语意三业。3. 指能作的人、所作的事、事件的对境。 《佛学词典》

【三轮】

辩论时所引出的三重判断。即因、违、遍。意指理由,相违及周延。 《佛学名相》

即:讽颂为闻思轮、断弃为禅定轮、所作为业轮。 《佛学词典》

能作的人,所作的事、事件的对境。如行布施的三轮。指施者,施物与受施者。 《藏汉佛学词典》

所供供品,供境圣凡,供养事业。 《大圆满深慧心髓前行念诵仪轨.显示遍智妙道阿宗珠巴上师传授释迦比丘念慈译注》

指三转法轮。释迦成道后在鹿野苑最初说法讲四谛,从不问角度讲了三次,故名三转法轮。即:初转四谛法轮、二转无相法轮、三转了义法轮。 《佛学词典》

轮回三道:惑道、业道和苦道。依惑造业,依业生苦,依苦起惑,次第流传,轮回不息。 《藏汉佛学词典》

【三有】

(名数)三界之异名也。生死之境界,有因有果谓之有。三有者,三界之生死也。一欲有。欲界之生死也。二色有。色界之生死也。三无色有。无色界之生死也。新译仁王经中曰:“三有业果,一切皆空。”智度论一曰:“三有爱着心。”颂疏界品一曰:“名三有者,欲有、色有、无色有。”遁麟记一曰:“言三有者,即三界之异名。”【又】一本有,现生之身心。二当有,未来之身心。三中有,本有与当有中间所受之身心。欲界色界之生死,必有中有。

【三有】

1、三界的生死有因有果,所以叫做“三有”。

一、欲有,即欲界的生死;

二、色有,即色界的生死;

三、无色有,即无色界的生死。

2、本有、当有、中有。本有指现生的身心;当有指未来的身心;中有指本有与当有之间所受的身心。

【三有】

本有、当有、中有。三有者即三界之别名。谓欲界、色界和无色界。六道众生各随所作善恶之业,即成善恶之报,因果不亡,故名为有。一欲有,谓欲界天人、修罗、畜生、饿鬼、地狱,各各随其业因而受果报,故名为欲有。二色有,谓色界四掸诸天,由昔往修习有漏禅定而报生此天。虽离欲界粗染之身而有清净之色,故名色有。三无色有,谓五色界四空诸天,由昔往修习有漏禅定,报生此天。虽无色贡为碍而亦随其所作之因,受其果报,故名为无色有。 《藏传佛教格鲁派史略》

即:种子有、灌顶有、集有。 《佛学词典》

就是三界。有欲界、色界、无色界。佛说这三界是众生生死往来的世界。 《土观宗派源流》

生有、死有和中有。 《藏汉佛学词典》

即三世间:天世间、龙世间和人世间。 《藏汉佛学词典》

166课

【俱生我执】

与生俱来的我执,这种我执是先天性的,不是后天学习来的,后天学习来的,叫做“分别我执”。

【俱生我执】

我执又作人执、生执。执著实我,与分别我执对称。一般所称的“我”,为五蕴假合而有,若妄执具有主宰作用的实我存在,而产生“我”与“我所”等的妄想分别,即称我执。《成唯识论》卷一载,我执可分为二种:一、俱生我执,即先天性的我执,由无始以来虚妄熏习内因力之故,恒与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别,任运而转,故谓俱生。(参见:分别我执)

【俱生我执】

与生俱来的或生就带来的一种本能的执实有感。 《土观宗派源流》

 

与生俱来的执我之执着。 《藏传佛教格鲁派》刘立千著

【遍计】

(术语)凡夫之妄情,遍计度诸法也。唯识论八曰:“周遍计度,故名遍计。”

【遍计】

遍计所执法之简称,起世俗分别心称为遍计。 《佛学词典》

【我执】

(术语)认有我身之执念为我执,亦云人执。唯识述记一本曰:“烦恼障品类众多,我执为根,生诸烦恼,若不执我无烦恼”俱舍论二十九曰:“由我执力,诸烦恼生。三有轮回,无容解脱。”俱舍光记二曰:“我执谓我见。”梵Ātma-grāha。

【我执】

此又作人执、生执。众生之体,原为五蕴假合,若妄执具有常、一、主宰之实我,而产生“我”与“我所”等之妄想分别,即称我执。《成唯识论》卷一载,我执可分为二种:一、俱生我执,即先天性的我执,由无始以来虚妄熏习内因力之故,恒与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别,任运而转,故谓俱生。二、分别我执,即后天所起的我执,乃由现在外缘力之故,非与身俱,须待邪教及邪分别然后方起,故谓分别我执。分别起的我执,能生“发业”之用;俱生起之我执,能起“润生”之用,皆能扰恼众生之身心,而令其轮回生死。见《成唯识论掌中枢要》卷上。FROM:【唯识名词白话新解】

 

【我执】

是认为有我之一种执念,又分“人我执”和“法我执”两种,单称我执,是指人我执。谓“人”原无真性实体,世俗人不懂“蕴、处、界”,“十二因缘”等缘起无常之理,由此产生“我”的观念。佛教将此作为应破的一种主要执着。 《佛学词典》

【法执】

(术语)二执之一。固执心外有有为无为之实法之妄念也。二乘之人,虽断我执而不能绝此法执,大乘之菩萨则渐断之。唯识论一曰:“由我法执,二障具生。”菩提心论曰:“二乘之人虽破人执,犹有法执。”

【法执】

谓众生不了五阴等法,从因缘生,如幻如化,计为我身,妄生执着,是名法执。FROM:【三藏法数(明.一如编)】

【法执】

二执之一,是“我执”的对称,又作法我执、法我见,系应破除的两种执著之一.法执,乃不明诸法因缘所生,缘生无性,如幻如化,而执著诸法为实有的妄见。《成唯识论》卷二载:“法执皆缘自心所现似法,执为实有,然似法相从缘生故,是如幻有,所执实法妄计度故,决定非有。”法执有“俱生法执”与“分别法执”二种,

【萨迦耶见】

(术语)Sat-kāyadarśana,又曰萨迦耶达利瑟致。译曰有身见。五见中之身见也。执着五蕴假和合之体,思为有真实之我,起我我所之见也。

【萨迦耶见】

华译为“我见”,即执著五蕴假合而有之身为实我之见,亦即五见中之身见。

【萨迦耶见】

即我见、身见。认为我和身都是真实存在的,这种恶见是与佛教所说相反之见。 《藏传佛教格鲁派》刘立千著

梵语,译为坏聚见或身见。即于无我之处执为有我,是一种我执无明。 《土观宗派源流》

【无想定与灭尽定差别】 p1094

 

俱舍论五卷四页云:如是二定差别相者,前无想定,为求解脱;以出离想作意为先。此灭尽定,为求静住;以止息想作意为先。前无想定,在后静虑。此灭尽定,唯在有顶。即是非想非非想处。此同前定,性唯是善非无记染。善等起故。前无想定、唯顺生受。此灭尽定,通顺生后及不定受。谓约异熟、有顺生受,或顺后受,或不定受,或全不受。谓若于下得般涅槃;此定所招,何地几蕴?唯招有顶四蕴异熟。前无想定,唯异生得。此灭尽定,唯圣者得;非异生能起。怖畏断灭故。唯圣道力所能起故。现法涅槃,解脱入故。

 

二解 大毗婆沙论一百五十二卷十页云:问:无想定、灭尽定、有何差别?答:名即差别。名无想定,名灭尽定。复次界亦差别。谓无想定、色界系;灭尽定、无色界系。复次地亦差别。无想定、在第四静虑;灭尽定、在非想非非想处。复次相续亦有差别。无想定、在异生相续;灭尽定、在圣者相续。复次入无想定时,作出离想;入灭尽定时,作止息想。复次入无想定时,唯厌于想;入灭尽定时,通厌想受。复次入无想定时,唯欲灭想;入灭尽定,欲灭受想。复次入无想定时,灭色界系心心所法;入灭尽定时,灭无色界系心心所法。复次入无想定时,灭第四静虑心心所法;入灭尽定时,灭非想非非想处心心所法。复次无想定、招色界异熟;灭尽定、招无色界异熟。复次无想定、招第四静虑异熟;灭尽定、招非想非非想处异熟。复次无想定、唯顺生受异熟;灭尽定、顺生后不定受异熟。故有差别。尊者世友、作是问言:无想定、灭尽定、何差别?答:一名无想定,一名灭尽定,故有差别。又界、地、相续、想、厌、欲、业、所灭、异熟,皆有差别。广说如上。又异生入无想定,感无想处果。圣者入灭尽定,感有顶处果。又无想定、令诸异生、受色界异熟果。灭尽定、令诸学者、受无色界异熟果。令无学者、受无色界等流果。是谓无想定、灭尽定、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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