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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戒要解》(上)辅导讲记第21课及答疑

本文作者: 发布时间:2021/3/5 1:00

第二十一课(2014-8-9)

《三戒要解》发为别解脱戒、菩萨戒、密乘戒和三戒圆融。现在学习的是菩萨戒的内容,从龙树菩萨、无著菩萨的观点安立了三种戒律,现在我们学习的是如何护持戒律,通过四正断的护持、正知正念不放逸等等方式护持。今天学第四个科判。

 

P264:“己四(以摄一切学处而护持)分二:一、归纳上述学处之义;二、建立自宗观点。”

通过窍诀性的方式把上述所有菩萨戒的内容归摄在一起进行护持。

 

“庚一、归纳上述学处之义:”

把前面愿行菩提心的学处做一个归摄,主要是以全知无垢光尊者的观点进行安立的。

 

“全知龙钦绕降言,愿心学处四无量,

行心学处行六度,归纳取舍黑白法。”

 

全知无垢光尊者在《大圆满心性休息大车疏》中在讲菩萨戒时也是以归摄的方式进行安立的。

“愿心学处四无量”,愿菩提心学处归纳在四无量心中。如果修持四无量心,愿菩提心的学处就修得比较圆满。

“行心学处行六度”,所有行菩提心归纳在六般若波罗蜜多中进行修学。

“归纳取舍黑白法”,如果归纳起来就是取白法而舍黑法。

 

“全知无垢光尊者讲到,愿菩提心的学处,就是要行持四无量心,行菩提心的学处则是行持六度。归纳起来,就是取四种白法和舍四种黑法。”

无垢光尊者在《心性休息》第七品中也讲到四无量心,第八品讲菩提心。我们在学习《大圆满前行》时,学习菩提心之前首先修四无量心,再修持自他平等、自他交换。自轻他重等等菩提心的意义,这也是依靠无垢光尊者《心性休息》的观点进行安立的。如果归纳的话,就是取舍黑白法。

 

P266:“堪布云嘎在这里讲到,辨别万法的智慧超群、对佛经论典的词义通达无碍、心相续中富有教法证法功德的全知龙钦绕降尊者说:愿心学处的摄要,完全可包括在以四无量修炼自心、反复观修、具有利乐有情之心中,因为这已说明了不舍菩提心、不改愿力学处的缘故。”

云嘎尊者对无垢光尊者的很大信心故,在宣讲无垢光尊者之前也是用赞叹功德的方式安立。

“辨别万法的智慧超群”,无垢光尊者有辨别万法(世俗谛的法与胜义谛的法,不管是总相还是别相)都了解得非常清楚。

“对佛经论典的词义通达无碍”,佛经与论典的意义,不管是词句还是意义,全部通达。赞叹无垢光尊者的功德。

“心相续中富有教法证法功德”,在无垢光尊者的心相续中,教法的功德是富有且圆满具足的,证法的功德也是圆满具足的。对于词句的通达是富有教法功德,证法功德就是戒定慧。

“愿心学处的摄要,完全可包括在以四无量修炼自心”愿菩提心学处、摄要包括在四无量心,通过四无量修炼自心。

“反复观修、具有利乐有情之心中”,慈悲喜舍四无量心,从修行角度讲,首先修舍心,有些地方大德讲时不一定把舍心放前面,也可能首先讲慈心,但按照本派传承,无垢光为首的观点和《大圆满前行》中讲窍诀性修法时,首先必须修舍心,因为舍心能够把贪嗔的对境观修为平等。因为在我们相续中对亲人过度贪爱,对怨敌过度嗔恨,如果在我们相续中具有如此强烈的贪爱与嗔恨的话,就没办法真正修持菩提心,菩提心是一个平等的心。我们要真正利益众生,愿众生离苦得乐,首先要把对境平等,安住在舍的状态。一方面是等舍,对于亲人与怨敌平等对待,为一步修法打下基础。

因为第二步要修慈心,如果内心中有偏袒的话,愿意利益于亲人、朋友等,因慈心就是“予乐”,如果我们没有修舍心,我们愿意对谁予乐呢?当然是与我们关系好的人,愿意给他快乐,而对我们关系不好的人就不愿意给他快乐。所以首先要修舍心,把贪亲和嗔敌的心平息下来,达到一种平等状态,平等过后,修慈心时,不管是怨敌还是不认识的人,在生慈心时都是平等的,不会在观修慈心时,偏重某一个,不观修另一个。

悲心是拔苦,如果没有修舍心,当然对于我们关系好的人愿意拔苦,关系不好的人不单单不愿意拔苦,还愿意他感受更多的痛苦,但若修舍心之后,就不会出现这种状态。

喜是一种欢喜心。对现在的有情获得的相貌、钱财、闻思修、智慧等等的功德都非常高兴,不单单没有嫉妒心,还愿他从现在开始到成佛之间,这种功德、这种安乐不间断增长,再再增长,乃至于从有漏变成无漏,从有限变成无限,这是我们应生起来的,如果有了喜心,就不可能有任何的嫉妒心。因为我们要缘一切众生获得佛果,佛果具有很大功德、很大利益的果位,所以我们要从现在开始为有情获得一点点财富、一点点地位高兴、发自内心的欢喜。只有我们能够接受有情现在所获得的种种快乐,才能够在我们心中生起愿众生获得超离三界、所有六道众生供奉的对境的佛果,才真实地愿众生获得。如果没有产生这样的喜心,从大的角度讲愿一切众生都能成佛,但从小的角度讲,竞争对手多得了一点点钱、生起一点点智慧心里就不高兴,这样无法真实地愿众生得到佛果。

通过慈悲喜舍修持利乐有情的心。慈悲喜舍四无量都是为了让我们的心更加善良、更加平等,作为菩提心的前加行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一方面也可以作为愿菩提心。因为通过修持了四无量心之后,我们内心中就真正产生了愿一切众生离苦得乐的境界。

“这已说明了不舍菩提心、不改愿力学处的缘故”,如果我们内心中真正产生了利益有情的心,说明我们内心已经有了菩提心,而且不愿意舍弃利他的菩提心,而且也不改自己殊胜的发愿这样一种能力,所以愿菩提心主要是修四无量。

 

“诸佛子所修的一切善法均可摄于六度中,因而如理如法奉行六度,即是行心学处。《心性休息》中云:‘愿学处修四无量,为断违品当护心,行心学处行六度,为断违品当精进。’”

佛子所修的一切善法都可以归摄于六度中,行菩提心都包括在六度中,因为行菩提心就是佛子所要修学之处,所以要如理如法地奉行六度。当然在修学六度的时候也与我们的根基、意乐、难易情况,有时比较容易,有时比较困难。对我们而言,首先修持比较容易的,或我们前世串习比较多的,其他方面逐渐实行。

“愿学处修四无量,为断违品当护心”,愿菩提心学处主要是修四无量,为了断除愿菩提心的违品,应通过四无量的方式保护自己内心中非常纯净的善心、菩提心。

“行心学处行六度”行菩提心的学处主要是行持六波罗蜜。

“为断违品当精进”,为了断除六度的违品(前面讲过,如悭吝、破戒等等)应精进行持六度善法;如果精进修持六度善法,六度的违品自然而然就会断除。

所以无垢光尊者就把愿行菩提心摄于四无量和六度中。

 

P267:“概括而言,则摄于取舍四白法与四黑法之中。《宗派宝藏论》中宣说龙猛、无著二宗轨之根本堕罪的分类后,在讲如何护持之时写道:‘当不失正知正念而舍弃四黑法,奉行四白法。’相反,如果以行四黑法而虚度光阴,证明已经舍弃了愿菩提心。如果舍弃愿心,自然也就失去了行菩提心戒,如同无有墙壁就不存在花纹一样。”

概括而言,学处都可以包括在四白法和四黑法中

《宗派宝藏论》也是无垢光尊者《七宝藏》之一,无垢光尊者有《四心滴》、《三休息》、《三解脱》、《七宝藏》。《宗派宝藏论》对于所有内外道宗派的观点讲得非常清楚,怎样舍弃外道,怎样修持内道的宗派都讲得很清楚。里面有很多外道的观点、小乘的观点、中观的观点,中观中不同的思想、对戒律的观点等等,乃至于到殊胜密法之间所有的宗派,都包括在其中。

《《宗派宝藏论》中宣讲了龙树和无著菩萨的“根本堕罪的分类之后,在讲如何护持之时写道:‘当不失正知正念而舍弃四黑法,奉行四白法。’”千万不要舍弃正知正念,平时要经常观察自己的身语意,让自己的心安住在善念、善法中,经常通过正知正念进行护持,舍弃四黑法、奉行四白法。

四黑法前面已经学习过了:欺骗应供令生悔,诽谤圣者谄诳行,必须要舍弃。

反方面要奉行四白法:不明知故妄,对应供处不以说妄语;不让众生生悔心,让众生不要从大乘道退失,发愿把众生安置在佛地;把菩萨全看成佛就不会诽谤;不谄诳而行。

“相反,如果以行四黑法而虚度光阴,证明已经舍弃了愿菩提心”。如果经常性地安住在四黑法当中,就说明我们已经舍弃了愿菩提心。对应供欺骗,让众生对大乘善法等生起后悔心,诽谤具有菩提心的菩萨,谄诳而行等等,说明自己内心中根本没有善心,没有菩提心。

“如果舍弃愿心,自然也就失去了行菩提心戒”,如果愿菩提心失毁,行菩提心也不会再存在了。有些人有愿菩提心,不一定有行菩提心;但是有行菩提心,一定有愿菩提心,因为愿菩提心是行菩提心的基础。所以一旦我们舍弃了愿菩提心,行菩提心也就无法安立,自然而然就会失去行菩提心。“如同无有墙壁就不存在花纹一样”,壁画是依靠墙壁而存在,所依不存在,壁画也无法安住。这就讲到了愿行菩提心二者之间的差别,所以按照无垢光尊者的观点,就把行持之道归摄在取舍黑白四法中。

 

“庚二、建立自宗观点:

利乐现世皆当行,不利今生害后世,

一切行为均应断,二轨学处无不摄。”

建立自宗观点,即阿里班智达在《三戒论》当中对于这个问题怎么样归摄的。

“利乐现世皆当行”,所有学处、所有修法都有一个总的原则,利乐现世、后世(利乐中隐藏了后世),能对今生、后世都有利益、都能感受快乐的、究竟利益的都应行持,能感召今生后世快乐因的所有善法都应该行持。

“不利今生害后世,一切行为均应断”,反过来讲,如果自己的一切所作所为对自己和他人的今生不利,也会伤害自他后世的所有行为都应该断除。

已经非常清楚地归摄了所有的取舍之道。

“二轨学处无不摄”,如何具体地行持利乐现世的善法,如何断除不利今生后世的恶行,所有的取舍之道在二轨学处、方法中没有不包括的,即全部包括在龙树菩萨、无著菩萨的学处中。如果通达了龙树菩萨和无著菩萨的学处、戒条,我们就知道怎么样去行持对今生后世有利的善法,怎么样断除对今生后世不利的黑业。

 

P268:“此外,如果以慈爱心引发,无论任何行为都对自他今生有利,并成为来世究竟安乐之因,所以应当以权巧方便而接受。”

“慈爱心”就是善心的一种代表。我们以善心引发无论任何行为如果对自他今生有利,如断除杀生,或做其他利他的事情,这些善法对自他今生都有利,而且能成为来世究竟安乐的因,就应该通过善巧方便去接受,去造作,造作的越多,离今生后世的安乐越近。

大恩上师在此也解释了利乐。“利”对今生有利;“乐”来世获得安乐的果位。

有些大德解释的时候,“乐”是今生的安乐;“利”是后世的利益。

平时我们说利乐有情也是从今生后世的安乐方面解释“利乐”两个字的含意。

 

“倘若以嗔心驱使,相互争论不休、使自他二者的相续无法堪能等,对自他今生不利,后世也会成为恶趣之因等有害究竟利益的任何行为,都必须谨小慎微,彻底断除。”

这些是从反方面必须要断除的恶行。

首先是以嗔心驱使,也是烦恼心的代表,除了嗔心外,还有嫉妒、傲慢、贪欲等等,反正是三毒、五毒这样一些因,以烦恼心驱使,它的发起因就不善。

“相互争论不休”,这是他的行为,争论、打骂、斗争等等很多很多伤害的行为。

这样的发心与行为都不善,所以“使自他二者的相续无法堪能”,让自他相续都安住在恶业中,无法堪能修习善法。如果不能安住在善法中,安住在烦恼中,对自他今生不利。今生因为争论、互相打击就会感受到身体的痛苦,也会感受到心的痛苦,一起争论下去,自他都无法得到安宁,所以对自他今生是不利的。

“后世也会成为恶趣之因等”,通过嗔心驱使争论不休等等,后世也会成为恶趣之因,因为这样的因可能会堕恶趣,地狱、饿鬼等等,即便变成人,他的等流果还会让自己内心中非常不如愿,或下世再看到对方时也会产生非常不欢喜的心态,对自己修行及利益众生都是没有利益的。

“有害究竟利益的任何行为,都必须谨小慎微,彻底断除”,不单单是嗔恨心、互相争论对于今生后世的安乐有损害,引发自他痛苦,另外如果我们内心经常安住在嗔心引发的行为中,对我们作菩萨道本身也是一种伤害,它直接与菩萨道相违,它直接成为修道的道障。如果成为道的障碍,就无法安住在殊胜的菩萨行,就无法在后世顺利修持菩萨道,对我们成就菩萨果、成就佛果、利益众生方面产生非常大的障碍,所以必须彻底断除。

 

“对于现世表面的安乐,若在详加观察下,根据有关佛经论典所述,有害于后世等,则应尽心尽力予以断绝。”

还有一种情况今生安乐但有害后世的也是要断除。有些安乐是暂时的安乐,表面上、现世可以获得的一些暂时安乐,但若祥加观察,今生中自己能得到受用安乐可能会成为后世的苦因,这是必须断除的。如通过杀生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或通过邪淫方式满足自己的欲望等等,表面上看起来是一种安乐,但详细观察,因它是通过贪欲心引发的快乐故,发心不善,行为也会成为有害后世的行为,会成为一种恶业,应该尽心尽力地断绝即,便是现世的一些所谓安乐,也不能去做。有些人不敢修佛法,不敢受五戒的原因,因为他觉得如果在世间不受戒律,可以从如钓鱼、聚会等得到很多快乐,如果受了戒律这些快乐就会失毁,所以不愿意受戒律。表面上看今生由于没有受戒律享受这些快乐,但这些快乐很多是杂有恶业的,所以有害于后世,后世会在很长时间中感受很大的痛苦。即生中的快乐与后世的痛苦不是对等的,今生通过杀生伤害众生得到的快乐是有限的,但恶业成熟得到的痛苦是无限的,二者之间不对等。不能说今生我提前享受了快乐,如今生享受了一小时的快乐,大不了后世我享受1小时的痛苦而已,其实业果这实处并不是这样的。业果之道是小小的因成熟广大的果,这是业因果的三大规律之一(未做不遇、已做不失、小因感大果),故对后世有害的所谓安乐在观察之下还是要舍弃、断除的,最好行持对今生快乐有利,也能引发后世快乐,最好能引发菩萨道的快乐之行,从乐至乐的菩萨行,才是非常非常圆满的。

 

“这是本论对菩萨戒的一种摄要。总而言之,一切菩萨取舍的道理要遵照大乘诸经典中所说而如理修学的方法,无不包括在前面讲的龙猛无著二大宗轨所说的学处当中。”

总而言之,所有菩萨取舍的道理全部包括在龙树菩萨、无著菩萨所讲的学处中,不管是四条根本戒、二十条根本戒,已经包括了所有菩萨的学处,作为修菩萨道的人而言,有这么大的利益、功德,对我们修学来讲也是至关重要的一些取舍之道,虽然我们无法在一生一世中学完浩如烟海的教法,但对我们今生的有利的如别解脱戒律、菩萨戒律、密乘戒律、中观见等还是需要通达的,通达的我们在今生修学时才有所依,才有正确的方向。既然所有佛经菩萨取舍的道理都包括在二大宗轨当中,而《三戒要解》对二大宗轨讲得很清楚,我们还是应该认认真真去学习,该记的记,该行持的必须行持。

 

P269:“戊三、生起菩萨戒体之所依: ”

有两种所依:一是身体所依,一是心的所依、或意乐的所依。

 

“生戒所依天与龙,罗刹女等罪业者,

亦能生戒龙猛宗,无著则说彼所依,

需具别解脱戒者。总之信仰佛与法,

亦信无上菩提果,信奉如海佛子行,

则能生起菩萨戒,此乃宝灯经中云”

产生菩萨戒的身体所依天的身份也可以生起,龙的身份也可以生起,罗刹女身份也可以生起,造了很重罪业的、如造了五无间罪的众生,他的身份上也可以生起菩萨戒,这是龙树菩萨的观点。

无著菩萨说,生起菩萨戒的所依必须具有七种别解脱戒中任意一种(男居士戒、女居士戒、沙弥戒、比丘戒等等)。

龙树菩萨主要是说愿菩萨提心的所依,无著菩萨主要说的是行菩提心的学处必须具有别解脱戒,侧面不同,并不矛盾。

表面看,天龙、罗刹女、无间罪的众生,他们的身体没办法成为真实别解脱戒的所依,真正成为别解脱戒的所依必须是人道众生,而且是除了北俱芦洲之外的三洲众生,才可以生起别解脱戒律,其他天人、龙、罗刹女、造了五无间罪的人,都生不起别解脱戒。

所以二者之间看起来是矛盾的。但龙树菩萨的观点主要是愿菩提心,如果发誓要成佛,愿菩提心的成份可以在这些身份上生起;无著菩萨所说是行菩提心,更加严格的角度讲的,更加能真实行持菩萨道的角度讲的,二者之间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

“总之信仰佛与法,亦信无上菩提果,信奉如海佛子行,” 则能生起菩萨戒,前面讲什么样的身体可以获得菩萨戒体,下面讲心的所依是什么。必须信仰佛和法,对佛有信心,对正法有信心,信仰无上菩提果,信奉如海的能佛的佛子行,对菩萨行也要有信心,内心中对这些有信心才能生起菩萨戒。这主要是意乐,心上的所依。

“此乃宝灯经中云”这是佛陀在《宝灯经》中如是安立的。

 

P269:“能生起菩萨戒体所依的身份:如果具备知言解义以及想受戒的条件,即便是天龙罗刹女等不能堪为别解脱戒所依的非人类,以及造无间罪等恶业者之类的下劣身份众生,都可以生起戒体。这是龙猛菩萨的观点。”

必须是三洲的男女才成为别解脱戒的法器。但在菩萨戒中,如果具备了“知言解义”,不管是天龙还是罗刹女,即必须听得懂上师传戒的语言,必须要做思维、做观想,还有想受戒的心,如果具有这样两个基本条件,即便是天、龙、罗刹女等不堪为别解脱戒所依的非人类,也可以得到,还有虽然身份是人的身份但如是黄门、二性,造了五无间罪等恶业有情,本来他们是不能受别解脱戒,也可以受持菩萨戒、生起戒体,这是龙树菩萨的观点,下面引用教证。

 

“如《宝积经》所云:’尔时,说此法已,天龙、非天、大鹏、大腹行不可计数之众生皆发无上真实圆满菩提心。’”

佛陀在宣说了这样的大乘法要之后,天龙、非天、大鹏鸟,大腹行(一种饿鬼)不可计数之众生皆发起无上真实圆满菩提心,从这个角度讲,也得到殊胜的戒律。

 

P270:“这里密意指的是生起愿菩提心”

不是说像南瞻部洲人一样产生圆满的愿行菩提心,只是指生起愿菩提心。无上真实圆满菩提心只是指为利益众生发起成佛的殊胜菩提心,如果要修大乘菩萨道,人的身份是最好的,南瞻部洲人的身份一方面可以得到别解脱戒律,一方面在相续中愿菩提心和行菩提心的戒律都可以生起来,从身份角度讲,远远超胜天龙、阿修罗等等的身份。但我们有这个机会没有珍惜、重视,白白浪费掉这个身份真真可惜。为什么大恩上师让我们多学习,多知道其中讲的内容是什么,知道佛法的殊胜,知道修行佛法的难得,就不会愿意放弃修学佛法的殊胜机会、机缘。所以必须通过学习正法提醒自己,现在我们的人身很难得,现在我们寿命是无常的等等方法,了知我们在人间存活的时间不一定长,如果一旦失去人身再得人身是很困难的,而且现在我们正得到人身、可以获得很大利益的时候,一定要好好珍惜这样的机缘。

 

“如果按照圣者无著的观点,未得行菩提心戒者要得戒,必须是三洲中具足性别、功用、能力的男女,也即具足七种别解脱任何一种才是行菩提心戒的所依。”

就简别掉南瞻部洲,东圣神洲、西贺牛洲之外的众生,如北俱芦洲的人、天人、龙等都不行。具足男或女性别任意一种(不能不男不女、黄门、同时具足男根女根)、具有功用的(男根、女根需要具有一定的功用)、具有一定能力的根,才能成为真实受戒所依。

“功用”、“能力”有些地方讲是能够做行淫的、能够做不净行能力的根才行,否则也不行。因为受戒时,一方面内心中受持不邪淫戒律、受持不淫欲戒律等,也是针对具有功能的人产生戒律,如果没有这个功能,虽然可能产生一些善妙的行为,但有时也不能真实得到殊胜的戒律,所以必须具足男根、女根、男性和女性任意一种性别;这样的男根、女根也必须是有功用、有能力的。

“也即具足七种别解脱任何一种才是行菩提心戒的所依”,七种别解脱戒律中任一种成为菩提心戒的所依(男居士、女居士,哪怕就受一条戒也可以,只要有一种尽形寿的别解脱戒;沙弥戒、比丘戒就更超胜)。

有些人说在家修行和出家修行是一样的,但其实是不一样的。以菩萨戒为例,按照甚深见派、广大行派藏传佛教规矩,没有单独的在家菩萨戒或出家菩萨戒,所受的菩萨戒是一样的,那会不会因为守持的菩萨戒一样,得到相同的功德呢?不会的。因为它有一个所依,菩萨戒的所依殊不殊胜?如只受了一条戒,则菩萨戒的所依只是一条戒的所依,故他在行持菩萨戒时的功德就不如守五戒的所依身份殊胜。同样都是居士,一个是受五或的居士,一个是受一戒的居士,因为相续中断除的恶业不同,所以受五戒的人守持菩萨戒相续中的功德就要起胜受一戒人守持菩萨戒的功德;如果守了十戒的出家人因为是沙弥,是出家的戒体,虽然与其他人一样同时守菩萨戒,但他获得的功德不更殊胜;如果是比丘,因为断除的恶业更多,他内心中的所依就特别殊胜,他同时与其他居士或沙弥守持菩萨戒时,同样的时间、守护同样的菩萨戒,但比丘自己所得到的功德就远远超胜其他人的功德。因此,比丘在修密法时,或沙弥在修密法时,比一般居士修密法要超胜,这是十轮金刚中所讲,修密法最好的根基是比丘,然后是沙弥,再是白衣居士。有些人不懂,以为只是在小乘才是出家人超胜,在菩萨戒、密乘戒中没有什么超胜的,其实也不符合经论中所讲的观点。七种别解脱也要看自己内心中守护的别解脱戒律越超胜,得到的菩萨戒的功德也越大,以前益西上师在讲《走向解脱》的时候,专门有一部分内容是这样描述的。

 

“表面上看二宗所依大小、入门广狭等方面有所不同,实际要诀是一致的。”

从表面上看“二宗”(即甚深见和广大行,龙树菩萨的宗派和无著菩萨的宗派)所依大小不一样,入门狭不一样,龙树菩萨所依的身份很大、很多,天龙、罗刹女、造五无间罪的人都可以受菩萨戒,无著菩萨说的受菩萨戒的身份只是三洲的男女,这些男女还得是或男、或女、具有功用等,即所依有大有小。入门有广有狭,龙树菩萨的入门就很广,无著菩萨的门就很窄、门槛很高。虽然表面上看不同,但实际上的要诀是一致的,下面分析:

 

“无论是否先受了七种别解脱戒,若连戒杀等断一分罪业的心都未生起,也就无法生起菩萨戒,因而必须具足断除恶行这一点,否则与菩萨戒相违之故。”

即便要受愿菩萨心戒律,最初时在相续中还是要守持戒杀以上的一分的功德,如果连戒杀的一分罪业都未断,是无法生起菩萨戒的。因为菩萨戒是利益众生的,如果还具有杀生这一点恶行,就与菩萨戒的式相、本体直接相违,如何生起菩萨戒?这是不可能的。即便按照龙树菩萨的观点,他的门槛很低,但他的最低标准也必须要断除杀生这一分的罪业,愿菩萨心也是需要守护戒杀等的一分戒律。从这个角度讲与无著菩萨的关要一致。无著菩萨的七种别解脱戒的任意一种,如一戒居士,也是要断除杀生等等一分罪业,如果连这一分都没有,就无法和起行菩提心戒律,所以密意相同。

 

P271:“所以,就总的观点来说,为受戒的众生地所摄即是身体所依,”

前面所讲主要是身体所依,“为受戒的众生地”,如我们是南瞻部洲的众生,“南瞻部洲”就是受戒的众生地,或者是东圣胜洲的众生、西贺牛洲的众生、天界的众生……“受戒的众生地所摄”就是你自己现在处在四洲中哪一洲,人间、天界中的哪一地,这就属于受戒的众生地所摄,前面分析的都是属于身体所依。

 

P272:“当然主要还是意乐所依,所谓的意乐所依,需要信仰本师佛陀出有坏及其所传的大乘三藏所有教法,并对所要获得的无上菩提果具足诚信,以想修学欲乐信行持经中所说的菩萨如海般的大乘行为,则可生起菩萨戒体。这是《宝灯经》中所说的。”

除了身体所依之外,我们还要学习的是意乐所依,意乐所依是更重要的。佛陀是修菩萨道成就佛果的,所谓的意乐所依,就是必须要对佛陀这样殊胜对境产生信心,否则也就没有菩萨戒。因为菩萨戒是为利众生愿成佛,如果连佛都不信仰,没有基础,则不可能生起菩萨戒。

还要信仰佛陀所传的、尤其大乘三藏的所有教法。小乘三藏小乘者也信仰的,但一部分小乘者不信仰大乘三藏,他认为这不是佛讲的,作为一个想要生起菩萨戒的人而言,也必须要信仰佛陀所传的三藏所有教法。

“并对所要获得的无上菩提果具足诚信”,对于道所获得的果、尤其是无上菩提果要具足诚信。我们说要发誓成佛,但究竟要成就一个什么样的佛果?如果对佛果没有了解,所发的心就不一定真实,所以我们对佛果本身也需要有一个甚深的了解,心才能与所得的果相应,确定这就是我要获得的佛果。

“以想修学欲乐信行持经中所说的菩萨如海般的大乘行为”,要行持佛经中讲到的如大海一样的大乘行为。“欲乐信”学过《大圆满前行》的人也知道,信分了四种:清净信、欲乐信、胜解信和不退转信。

“清净信”—当我们到了寺庙、殿堂,看到僧众、佛像,自然而然内心中就产生了信心,叫“清净信”,看到清净的对境所产生的信心。

“欲乐信”—看到佛经、论典中所讲到的善法功德,产生一个想要修学的意乐;看到佛经论典中讲到的过患,生起想要断除的欲乐;就叫作“欲乐信”。

“胜解信”—对于信心的对象产生非常殊胜的胜解,不是没有根据的,是有根据地产生的胜信,叫“胜解信”。

“不退转信”—已经没有违品的,信心是不退转的。

第三和第四是一体的两面,全知麦彭仁波切在《中观庄严论释》中对于不退转信也是这样作解释的。

 

“《宝灯经》云:‘若信佛佛法,亦信无上果,亦信佛子行,生起菩提心 。’”

如果信仰佛、也信仰佛法、无上的菩提果位、佛子行,就可以生起菩提心。我们也应反观自己,如果都具有,我们应该庆幸,自己的的确确有了意乐的所依。

 

“处之所依:所转生之处的所依, 如果未出现舍戒之因,则后世无论生于何处都具备菩萨戒,因为乃至菩提果之前受戒的缘故。”

“处”是转生的处所,按照显宗观点,现在发了菩提心不一定马上获得无上殊胜的果位,中间还会转生很多地方, “未出现舍戒之因”,没想到要舍掉菩萨戒,或没产生强大的违品、违缘、没有舍弃愿菩提心,后世不管转生在何处,即便转生成天人身份、另外一个人的身份,还是有菩萨戒。因为我们是从现在乃至菩提果之间要发起菩提心、受菩萨戒故,所以它并不是尽形寿,即便舍弃了今生的身体,后世投胎之后我们内心的菩萨戒没遇到违品、没遇到毁坏、让他舍弃的因缘之前,一定还是安住的。所以有些菩萨后世即便转生到没有佛的地方,他内心中还是安住在菩提心、菩萨戒当中,他就不用专门再受戒,这是属于上根弟子,没有忘记。佛陀在因地时很多世修行也是这样的,他内心一直安住在菩提心、菩萨戒中,不需要重新受戒。他内心中的菩萨戒一直通过这样不断地发愿、回向、摄持,生生世世中都自然而然安住在这样殊胜的菩萨戒或菩提心中。

别解脱尽是尽形寿的,乃至于我的寿命终结、形相终结之前一定要守护别解脱戒,在发誓时,它是以一期生命为界限的,所以当这个人死了以后,他的别解脱戒自然舍弃。

 

P273:“由此看来,以后生生世世中值遇善知识而仅以恢复忆念的方式便可得戒,不需要重新受。”

如果我们后世忘了,值遇善知识的时候通过恢复忆念的方法就可以得戒,不需要重新受。其实有时候我们有些道友在受戒的时候,好像是在上师面前又重新受戒了,但这时候不是重新得戒,他只不是恢复忆念,以前他相续中的戒体还是存在的,他通过这样的仪轨开始忆念,之后菩萨戒就可以再再增长,显现上是得戒,其实也不是真实的得戒,他不需要重新受戒,因他没有舍戒的缘故。当然我们每天都可以通过仪轨,是不是每天都是通过仪轨重新得戒呢?不是。它可以让我们相续中的菩萨戒功德再再增长,力量越来越大。

所以有些还没有学习佛法的人相续中是不是有菩萨戒?他们是不是菩萨呢?不好说。我们若诽谤、打击菩萨、说菩萨的罪过,过失是很严重的。《极乐愿文》中说,如果宣讲一个菩萨的过失,比杀害三千大千世界的众生的过失还要大。既然过失这么大,我们就要注意,这些菩萨可能是发了菩提心的菩萨,我们不能去说他的过失。而社会上的人、没学习佛法的人,他们肯定不是菩萨,我们说他的过失是不是就没有问题?这也不一定。因为他们显现上可能还没有皈依,但他上一世受过菩萨戒,相续中的菩萨戒还没有毁坏,如果我们诽谤、打击他,当然我们认为他肯定不是一个菩萨,觉得不会有过失,但这个也不确定。哪怕有些旁生也有可能是菩萨的化现,或相续中有菩萨戒。

当我们了解后,就知道菩萨戒心的所依力量很大,通过这样的教理我们要尊重其他的人。一方面讲他有可能是菩萨,从另一方面讲,众生是我们修行的所依,我们发菩提心、受菩萨戒都是为了利益众生,只有尊重一切众生,我们相续中的菩萨戒才能越修越清净,越修越增上。

 

“对于这所有的戒条,上、中、下根者根据各自的能力,按照发心仪轨中所说的‘如是于学处,次第而修学’,以正知正念摄持而修学。然而,如果因犯堕罪而失毁,则过患无穷,诸如成为谴责之处、令诸佛不悦、众生不喜、失毁自利、失去名义等,不只现世中会感受此等果报,也会成为后世转生大地狱之因。《学集论》中云:‘毁善根之罪,众生地狱因。’尤其是还菩萨戒的罪过极为严重。”

如果因为堕罪失毁了根本戒,自己也没有忏悔、清净,过患也是非常大的。菩萨戒守护的功德非常大,反过来讲,失坏菩萨戒的过患也是非常大的,此处说“过患无穷”。

“如成为谴责之处”,智者、佛菩萨会谴责失坏戒律的人,令诸佛不欢喜;令诸佛欢喜的是这个众生如何通过守护菩萨戒迅速成为菩萨,如果弟子因自相续中的烦恼失坏了菩萨戒,佛陀当然不高兴。

“众生不喜”,因为我们曾经答应、许诺过众生:一定要救度众生,把众生安置在菩提果位中;如果曾经做过这样承诺的人自己堕落,众生当然不欢喜。

“失毁自利”菩萨戒失毁之后,我们自己的利益也没有了。

“失去名义”,失去菩萨的名义。《入行论》中讲,当我们发起世俗菩提心时,我们的名称、意义就都转变成菩萨;现在自己失坏菩提心,失坏菩萨戒,则菩萨的名义也失去了,菩萨的意义也失去了。

“也会成为后世转生大地狱之因”,因为自己欺骗了众生故。

“《学集论》中云:‘毁善根之罪,众生地狱因。’”《学集论》中讲,毁坏善根的罪业是众生地狱因。《入行论》中也说,如果心中想把某个东西布施给某个众生,但没布施,佛陀说会堕饿鬼;如果自己说出来要布施后来因某种因缘没给,佛陀说会堕地狱。如果只欺骗一个众生都会是这样的果报,何况说失坏菩提心之后欺骗了这么多的众生。发菩提心是对一切众生发的愿:要给所有众生人间善趣、佛的安乐,所布施的东西很大,众生也很多,最后自己违背的承诺,过失当然非常严重。从这个角度证明失坏菩提心、失坏菩萨戒过失非常严重。

“尤其是还菩萨戒”,也是一种意义上的舍弃,舍弃菩提心,或以前自己受过菩萨戒,把戒律还给上师。舍戒可以随随便便在一个人面前舍弃,或自己不想再守持菩萨戒了,把这个戒舍弃;还戒是在谁面前受的菩萨戒,在他面前说:“以前我从你这得到的戒律,现在我把这个戒律还给你”,也是舍戒的一种。还戒范围窄,舍戒范围广,上师说二者之间不一样的地方在这里。

 

“《入行论》中云:‘况请众生赴,无上安乐宴,后反欺众生,云何生善趣?’”

何况我们曾经邀请众生赴无上安乐宴,即让众生成佛,反过来欺惑了众生,我们造这么重的罪业,怎么可能生善趣呢?肯定是要堕恶趣的,故我们要非常非常谨慎。

 

P274:“丙四(失而恢复之方法)分三:一、宣说四类堕罪之理;二、真实还净方法;三、如理护戒之功德。”

失去或毁坏菩萨戒我们如何恢复,这方面也很重要,如果不知道,以为失坏就没办法了,只有等堕落,破罐破摔,也没必要;如果失坏了,也是可以恢复的。

 

“丁一、宣说四类堕罪之理:

末说失而恢复法,何者不察理非理,

行止等舍皆堕罪,为大舍小罪形象,

无能为力皆无罪,无力勤行无罪相。”

失坏中讲了四种堕罪:

第一种是真实的堕罪;

第二种是堕罪的形象(好像是堕罪,其实只是堕罪的形象而已,不是堕罪);

第三种没有堕罪;

第四个是没有堕罪的影像(看起来不是堕罪,实际上已经是堕罪了)。

“末说失而恢复法,何者不察理非理”,任何一个人如果不观察合理、非理的事情,

“行止等舍皆堕罪”,该行的不行,该止的不止,不应该等舍的等舍,都是会变成堕罪,这是真实的堕罪。

“为大舍小罪形象”“罪的形象”外行人看起来好像是堕罪,但分析时,表面是好像是罪业,其实不是罪业,只是罪业的形象而已。为了大功德舍弃小功德,叫“罪形象”,如为了持戒没有布施,没布施本身是一个堕罪,但此是此时的发心是为了大的功德,为了守护更大戒律,所以舍弃了小的布施,看起来是堕罪,但只是堕罪的形象而已,其实它根本不是堕罪。为是第二种。

第三种,“无能为力皆无罪”,有时没有能力做,无罪。如布施手脚、头颅等,没能力做,根本不会成为堕罪。

第四种,“无力勤行无罪相”无力而去勤行,本来没有能力做,还要精勤去做,没有罪业的形相,看起来好像是无罪,其实只是无罪的形相而已,已经沾染了堕罪。

了解这些在我们修菩萨道过程中也是很关键的。

 

“最后宣说若毁菩萨戒恢复的方法:任何补特伽罗对任何事,都必须尽己所能观察合理与非理,如果对本应该观察的未加观察,对本应该做的未做、本不该制止的进行制止,或者对本来不应漠不关心的处于平淡等舍的状态,这些都成为一种堕罪。”

任何众生、任何补特伽罗对任何事情都应该认认真真地去观察合理与不合理之处,如果对于本应观察的没观察、对本应做的没做,不该制止的制止都是堕罪。

“等舍”就是属于一种漠不关心的状态。

所以应该认真观察再去行持。

 

P275:“这种堕罪也分四类,如果经过一番观察研究明明知道是非理之事,诸如以损恼心杀生行非理,以吝啬心不作布施,不做合理之事都是堕罪。”

通过观察明明知道不合理、不该做去做,都是堕罪。

 

“《宝积经》云:‘何者以喜心,百年作布施,何者一日中,持戒远胜彼。’”

这是引用《宝积经》的教证讲第二个“为大舍小罪形象”。

如果有人一百年中以欢喜心连续不断地做布施,功德是很大的,但远远不及一个人在一天中守持一条戒律,后者功德远胜前者的功德。

在佛法中功德的大小,只是佛的智慧可以观察的。布施容易做,持戒不容易做,有些人确实可以长时间做布施,经常性地放生,但就是发不起心去受一天的戒律,守戒比布施难得多。

 

“与布施相比,持戒更为殊胜,因而为了大利持戒耽搁舍弃小利布施,以微小的痛苦不悦可以成为大的对治,诸如对于造恶趣之因者,其他人通过暂时粗暴的损害而制止,表面上看来好像是堕罪,实际只是堕罪的形象,不构成真正的罪业。”

与布施相比,持戒更殊胜故,为了持戒的大利益,暂时不做布施,因为如果去做布施可能会对持戒有影响,不去做布施,也不会有过失。

“以微小的痛苦不悦可以成为大的对治”,有时不能伤害我们的身体,但若通过微小的痛苦可以让我们的修行增上,也可以去做。

“诸如对于造恶趣之因者,其他人通过暂时粗暴的损害而制止”有情正在造很大的恶业,正在造恶趣的因,如果任其造他后世可能要堕地狱,此是菩萨通过粗暴的方法打他、骂他制止他,让他放弃恶业,表面上看,菩萨这样做可能不对,但是他的利大,过失就小,“为大舍小”故,只是堕罪的形象,其实根本不是堕罪。

 

“布施头颅等不是初学者能力所及的境界,不做或无误行止均无有罪过。”

第三个,作为一个之初学者,还做不到布施手脚、头颅、房子、汽车……,还不是我们的境界,无能为力,暂时不做不会有罪过。

 

“初学者对于无能为力的布施肢体等,若勤奋去做或者以恶心引发苦行,表面上无有罪过,也只是无罪的形象,实际已经成为堕罪。”

对于初学者而言,布施身体、割下身上的肉供养佛或布施众生,本来不是自己的境界却要勉强去做,本来已经超越自己境界还要勤奋去做,也是有过失的。

若以恶心引发苦行,表面上看好像是在行持苦行,表面上看好像是在布施自己的肢体,但因已经超越了自己的能力,会引发后悔心,或内心中无法安住在相应的境界,会对广大修行有长远影响,所以表面上看好像是善行,但这只是无罪的形象,实际上已经成为堕罪。

有些初学者觉得菩萨行很难修,但在菩萨行中已经把种种情况交待得很清楚了,什么时候做是堕罪,什么时候做了只是堕罪的形象,什么时候做是没有堕罪,什么时候是没有堕罪的形象。了解之后就可以跟随自己的境界、跟随自己修行的程度去行持菩萨戒。

 

“对照实例来说明三戒:严禁恶行戒:以嗔心杀生为堕罪;”

首先是严禁恶行戒:

第一,以嗔心杀生直接成为堕罪。

“以饶益心杀生只是堕罪形象;”

第二,以饶益心杀生只是堕罪形象。“饶益心”是内心中完完全全没有自私自利的心,一心一意为利益众生。如大悲商主伤短矛人一样。

“以悲心杀人无罪”

这条我怀疑是“以悲心不杀人无罪”,(但也不敢改,只是注一下)因为悲心杀人与前面的饶益心杀人是一样的,所以真正无罪是以悲心不杀人,安住在悲心,不杀生、不杀人,不管如何观察都是无罪的。

“对利他有利却不杀为无罪形象。”

对利他有利,自己有能力,却不去杀他,表面看好像无罪,但只是无罪的形象而已,实际上已经染上堕罪了。菩萨行中要善巧方便,智慧摄持。在我们学的很深是时就可以分析哪些是有罪的,哪些是无罪的。

 

“摄集善法戒:”

“以吝啬心不作财施为堕罪;”

发心也不对,行为也没做财施,就是堕罪。

 

“以饶益心不施酒等为堕罪形象;”

以饶益众生心不布施酒、毒药、烟等,只是堕罪的形象,其实不是堕罪。

 

“以清净心布施为无罪;”

以清净心布施当然无罪;

 

“为害他给予兵刃等为无罪形象。”

为害他给他布施兵刃,看似无罪,但是通过害他的心给他杀生的凶器,表面看无罪,其实只是无罪的形象而已,已经染上罪业了。

 

“饶益有情戒:”

“不护理患者为堕罪;”“为成大利不作护理为堕罪形象;”

不护理患者为堕罪;但为了成办更大的利益,没有护理只是堕罪的形象,因为有更大的事情,更多利益有情的事情可以去成办;

 

“慈心而作为无罪;”

以慈心护理病人无罪;

 

“本有大利而舍弃为无罪形象。”

本来有更大的利益,你去舍弃大利而护理病人,是无罪的形象。

 

“以此为例了知这方面的一切道理。”

 

P276:“利他身语七不善,有开许时实为善。”

在利他情况下,身三语四七种不善业也有开许的时候,如果去做的话,看起来是不善,其实是善业。

 

“应当以了知开遮的方式而修学,以大悲心引发,在无有自私自利之心唯一想利他的情况下行饶益之事,则身语的无记之事,通过心的牵引可以转变成善不善。”

“开遮”—开许能做与遮止不能做。

以善心引发,身语无记之事可以变成善业;虽然是身语无记之事,若以恶心引发也可以变成不善。

 

“初学者成为不善的七业,对于持菩萨行者广大利他也有开许的时候。比如对佛法和众生有害的屠夫,若以强烈的饶益心杀他、揍他等也是可以的。”

身语七业,一般而言杀生、偷盗、邪淫……等等都是不善的,都是恶业,但对于有能力的菩萨、行持菩萨行的人,在做广大利他时也有开许。

首先开许杀生。对于佛法、对众生有很大伤害,如屠夫,如果菩萨通过强烈的饶益心把他杀了,也是可以的、开许的,不会成为恶业,而且会成为圆满广大资粮的因,如大悲商主。

但这很危险,因为有时我们的利他、饶益心不清净,追究到底还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有时容易以利他心、饶益心、大悲心作幌子、做挡箭牌。只有自己心非常清净,没有一点点自私自利的心才开许杀生、偷盗等等。

大恩上师一次在讲《心性休息》时说,只有对自己的修行没有伤害,对对方也没有伤害,才开许可以做;我们的意乐不清净,是不能开许的。

 

“为了圆满对方的资粮而从富翁手中盗取财物受用等供养三宝、赈济贫困的不予取;”

这是开许偷盗。有些富翁特别吝啬,财富很多却不愿意上供下施,此时菩萨完全没有自利心,纯粹为了利益富翁,想方设法从他手中盗取、诈骗得到财富供养三宝、赈济贫困众生是开许的,因菩萨的心很善良,圆满资粮;众生因得到财富获得快乐;富翁虽被动的,但毕竟菩萨有一个很强烈、清净的发心,也是用他自己的财富,他也能间接得到一些利益,比他一点都不布施最后变成饿鬼、堕地狱要好得多;尤其是菩萨的大悲心摄持,今生、后世都会如是摄持他。

 

“为了挽救贪欲所逼必死无疑的女人,令彼逐渐行善,与之不净行的邪淫;”

开许邪淫。在宗喀巴大师的菩萨戒品中说,如果是出家人就不能开许;如果是在家菩萨看情况可以开许。如有些女人对这个菩萨产生很大的贪欲,如果不满足她的心愿,她立刻就会死去,的的确确不是假装的,为了挽救她的生命,也有必要让她逐步行持善法,菩萨与她做不邪淫,其实是为了利益对方而做,是有功德的,也是开许的,如《前行》中讲的星宿婆罗门子。

 

“为了挽回他众的生命等,讲说欺人之谈的妄语;”

妄语本身是不能说的,但有时为了挽回他人的生命,如遇到猎人追赶猎物,作为菩萨,看到猎物往东方跑了,为了解救猎物的生命,也为了帮助猎人这次不要造罪业,说妄语,没看到或往西边跑了,等等,是开许的。

 

“分开被恶友控制的修行者与恶友的离间语;”

一个修行者被恶友控制,自己无法发现,也会逐渐失去修行机会,此时菩萨在他们之间说离间语,让这个修行者对恶友产生厌烦心离开他,而逐渐恢复修行的机会与身份,说离间是开许的。

 

“为使喜欢言谈者趋入正法,言说各种无稽之谈的绮语;”

有些人特别喜欢谈论世间的事情、非常喜欢说话,喜欢说军事、政治……为了让这些喜欢言谈的人趋入正法,逐渐引导他,菩萨陪着他说,慢慢让他的心转变到正法上面,此时说种种无稽之谈的绮语是开许的。总而言之,菩萨的发心是真正为了引导他趋入正法,而不是菩萨心中有真正想说无稽之谈的绮语因。

 

“为了制止造不善业而口出不逊呵责之词的粗语。”

有时好心好意、轻声柔语劝对方不要造不善业,好好修善法,不起作用时,菩萨也会显现一种粗暴相、愤怒相,口出不逊的言词,喝斥的语言,说出很多粗暴的语言,对方就清醒了,可以认知自己的过失,此时说粗语是开许的。有时上师在调伏弟子时说一些粗语也是无过失的,有这方面的教证。

 

“以上这些身语业,表面虽然是不善业,但由于是好心善意所引发,实际上是善法。”

表面上看是不善业,但他的发心非常纯净,因他的发心故,所有这些身三语四的行为都变成了善法,都变成了增长资粮的因。

 

《中观四百论》云:‘菩萨由意乐,若善若不善,一切成妙善,以意自在故。’”

如果菩萨的意乐安住在利他心的意乐中,意乐是很清净的。

“若善”不管是善妙的行为,还是不善的行为,都通过他善妙意乐的缘故,一切都转变成善妙,因为他的意、他的心是自在的,不会受到负面影响。

大恩上师在此也讲了其危险性,尤其对于初学者根本不开许身三语四,因为初学者所谓的好心、所谓的慈悲心,都还是造作的、假的,很容易以些为借口做非法的事情。自己有烦恼就承认自己的烦恼,还好一点;自己不承认有烦恼,以佛法做借口,过失是非常严重的。

一般而言,初学者是根本不开许的,但我们知道有这样一种开许方式,当我们修行到某种高度时,是可以实行的。

 

P277:“《除心障经》中亦云:‘比丘于自父,说速行催促,彼父因此亡,未成无间罪。’”

有一个比丘和他的父亲一起在赶路,下雨,天要黑了,比丘嫌其父走得很慢,一直在催促并推他,一推父亲摔死了。他自己很害怕,会不会犯了杀父的五无间罪?佛陀说,因为你没发这样的恶心,通过善心想他走快一点,并无罪过。

 

“‘善心置鞋垫,于能仁头上,他人丢弃之,二者得国政。’”

《前行》中也有这样的教证:在露天有一个泥巴做的小泥塔的佛像,淋在雨中,一个人看到,觉得很快就会淋坏,又找不到其他可以遮盖佛像的东西,为了不让佛像淋坏,就把自己又臭又脏的鞋垫拿出来放在佛像头顶上,他的心很清净;另一个人路过,看到这么脏的鞋垫放在佛像上不好,就把它丢了;两人都是善心,都得到国政,逐渐得到佛的果位。

“《菩萨戒二十颂》中云:‘具有慈心悲心故,内心善妙无罪过。’”

如果一个人具有慈心、悲心,内心很善妙,外表做一些不善业也是没有罪过的。


第二十一课答疑 (2014-8-9)

问:般若波罗蜜多的法相具有四种特法(P241),但P248讲到布施时说“具足所缘广大、发心清净、作用广大、果报无尽这四种特法的施舍善心及其种子”。后三条还对的上,但第一条怎么变成“所缘广大”了呢?P241第一条是远离违品啊。

答:这四个其实是它的功德,辛七,第七个科判是功德,六度分别的功德,所缘广大、发心清净、作用广大、果报无尽。P248中讲的所缘广大等等是属于功德包含的,它的特法就是前面所讲的第一个,对治障碍、无分别智、满足众愿和成熟众生,四种特法应该是前面那四个(P241)。这四个所缘广大等其实是它的功德(P248),所以可以理解成具有这四种功德的般若蜜多的特法。

 

问:我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您刚才讲的舍戒和还戒,能不能再介绍一下,舍戒有哪几种情况啊?像舍利子退失菩提心叫舍戒吗?

答:这个也算。如果失坏了菩提心、或舍弃戒律,都算,尤其是菩提心失毁之后戒律都会失坏。加上课中讲的通过四种残犯破犯根本戒也算毁戒,或如果他自己不想守持戒律就舍弃掉了,专门把戒律舍掉,也是舍戒。前面大恩上师讲了,还戒就是在受戒者面前说:“我从你这得到戒,我把戒还给你”,其实还戒也是舍式的一种,只不过是还戒者是在受戒者面前还戒,舍戒就不一定。

问:别解脱戒中对于舍戒是说与能听懂的人说:“我要舍戒了”,是不是也有这种说法?

答:差不多吧,前面主要是与别解脱戒来讲的。

问: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取舍四黑法、四白法,想不通的是,菩提心、菩萨戒这么多,为什么还强调四白法、四黑法?

答:如果把这四个守好,就作为其他戒律很好的基础,就可以守得很清净,或确定总目标,不会错方向。如果对四黑、四白法取舍没做好,直接会导致自己戒律不清净,或让自己从菩提道中退失,没办法很清净地修持,所以它可以作你的归摄。如欺骗应供,本来应该恭敬的地方,如果对佛、对应供的地方都欺骗的话,肯定没办法真正修持菩萨道。让众生生后悔心,也是内心中心不正直、心很恶,这样当然也不能修大乘。对菩萨诽谤,菩萨是具有愿行菩提心功德的,如果诽谤他,从诽谤角度讲,从造罪角度讲直接与菩萨道相违,因为菩萨是代表菩萨道的,我们诽谤菩萨相当于诽谤菩萨道。谄逛行也一样,隐藏自己的过患,假装自己的功德,在这样的状态中没办法修持菩萨行。所以如果没有断掉四黑法,没办法去做真实的菩萨道的修持;如果断除了并行持四种白法,就可以有一个修持菩萨道的基础和根本的因,所以要把这个作为一个很重要的方式去认知和修行。

 

问:我是一个刚修完加行直接进入密法班的学员,期间又报名学习《三戒论》,现在又跟着益西上师学习《入中论》,由于没有基础,现在大上师要讲《心性休息》,现在的情况是什么都想学,而且是菩提学会、显密学会的都学习,但什么都学的不札实,有时候课程还会冲突,我只能选择一个,有时就会断传承,请问法师,这样会犯戒吗?我现在应该怎么抉择?

答:不会犯戒吧。但是如果断传承没补的话,这本身就是一个过失。但是断传承要分情况,有些是故意断、有时属于没办法断的,如果属于没办法断的,过失要小一些,但尽量补上断了的传承,就比较圆满。课程都很好,都想学,但自己时间有限,必须要做一些取舍,如果自己时间来得及,精力也够,学四门课、学一百门课都是没什么问题的;但如果自己精力时间不够的话,还是有选择性地做些取舍好一些。哪些地方对自己更受益?哪些方法对自己更受益?哪种传统对自己更受益?自己做一个选择取舍,这个可以,没什么问题的。有很多道友以前也是两头都学,然后有些人就选择了菩提学会,有些人就选择了显密学会,反正自己把所选择的学好,但是也不支持中途放弃。无论如何,现在已经选的,再困难也尽量把这一期圆满了,在新课没开之前,再做一个观察、取舍,这是可以的。否则,如果时间很长、很疲厌,导致自己修行跟不上,产生烦恼、退失,反而不好。所以如果自己精力有限,还是应该在两个学会当中做一个选择,这是可以的。

 

问:P180菩提心发心的四种相,因力、根力、闻力、善心力还是助力?是哪个?您讲的时候我记得不是很清楚。

答:四种因吗?有些地方是友力发心,就是上师或善友劝你发菩提心,自己听他说发菩提心时,自己发一个菩提心,利益众生,成佛,这就是通过友力而发心。第二是通过种性力发心,就是自己安住在大乘种性中,种性苏醒开始发心。第三是善根力发心,自己前世修行过菩萨行,为了生起菩提心也做过一些积资净障的修法,善根成熟到一定程度自然而然发起菩提心。第四个是听闻,闻力发心。就是自己听闻了菩提心的功德、发心的方法之后,自己发起菩提心。四种菩提心当中,第一种是不稳固的,助因是不稳固的,是上师或道友劝自己发心。种性力发心、善根力发心、听闻发心可以生起稳固的菩提心,因为他们要不就是自己前世的因缘,要不就是自己的种性力(根本力我们可以理解为种性力),闻力就是听闻,善习力就是善根,通过这三种的发心是稳固的发心。

问:根本力是什么?

答:根本力我们可以理解是种性力,大乘种性。

 

问:前面上师讲,如果发起真正的菩提心不会随恶道,但是这里只说能苏醒种性,《前行》是我记得上师也讲过,如果吃一了一个心相续中有菩萨心的众生,我们也犯了杀菩萨的一个过失。我不明白的就是,如果真正生起菩提心以后就不会堕恶道,那他怎么还会在六道中轮回流转?

答:发了菩提心流转有些时候是菩萨故意转生成旁生,他自己有一定的能力,或者说观察到某些旁生需要帮助的话,就会转生到他们群体当中,这是通过利他的心转旁生的也有。有些是发了菩提心,他内心中以前的恶业还是要成熟,成熟时,如果他的菩提心没有那么强大,以前的恶业提前成熟了,有可能让他暂时转生旁生。如果生起一个特别稳固的菩提心,力量也很强大,以前的恶业也不是那么强大的话,就不会转到恶趣当中。一般来说,发了菩提心的人不会堕恶趣的,如果特殊情况,有可能,个别众生发了菩提心之后堕到旁生道,但他内心中的菩提心还没舍弃,这种情况也是可以存在的。

 

问:学习了菩萨戒的法相、内涵以后,弟子有一个问题,我们初学者在凡夫阶段是没有办法真正行持六度的。还有就是看了六度这么多根本戒还有支分戒、恶作罪,有很多我们都做不好,比如像不谄诳,有时不由自主,由烦恼驱使就发生了这些情况,但是看起来有好几十个、上百个细微的各式各样的戒规式条,也根本做不好,这时我们应该怎么取舍?应该用一种什么样的心态来行持菩萨戒?

答:菩萨戒有上、中、下三种不同情况,对我们来讲最好还是用比较严格的方式要求,当然主要行持的是根本戒,一定要注意守护根本戒。如果有时候通过我们自己凡夫的习气有时候守不好,也不是很要紧的,并不是说没有过失,或者我们鼓励不要去守。比如说刚刚讲的谄诳心,当我们产生时就通过惭愧心去对治,不要很欢喜地生起来,不要让它变成一种大束缚或上品残犯。一旦产生这些恶心时,马上就产生惭愧心,马上就对治,这样过失也不会很大。如果是恶做罪,比较小的罪业,如果每天早上去念诵受戒的仪轨,有时小的过失在念诵受戒仪轨的过程中也会清净掉。下堂课我们还会讲,如果是一些小的过失我们就念一些35佛忏悔文,也可以清净。我们把忏悔放在我们每天的课颂当中,作为一种常规的忏悔,比较轻微的罪业可以被清净的。如果根本罪要完完全全摧毁戒体也需要很强的烦恼,非常强大的烦恼,我们在后面讲的时候,就会发现,还是不那么容易从根本上犯戒、重新受戒,也不一定。如果我们真正生起生起忏悔心、惭愧心,也不会具足大束缚或上品残犯特点的。所以,一方面讲可能不太好守,但一方面来讲,有时候也可以对治,可以忏悔,或我们经常性地守,逐渐逐渐守戒的能力就会越来越加强,反方面的恶业也会逐渐逐渐减弱,如果熬过最难的这段时间之后,我们修菩萨道就会比较轻松。

 

问:我们说大乘菩萨戒总的学处就是不害众生,我觉得最基本的就是要保住这个众生的生命,蚊子咬我们一口我们也不杀害它。但是我们又学了严禁恶行戒,以饶益心杀生,这个饶益心就不好判断,闹不好以分别念,我拍死了蚊子……

答:饶益心其实是很清净、很广大猛烈的大悲心。作为我们来讲,我们把它拍死了,我们希望它往生极乐世界,我们希望它去投生,但实际上我们拍死它一方面是维护我们自己不要被蚊子咬的心态,是属于自利的心;另外我们把它拍死的时候,它感受到很大的痛苦,它感受到粉身碎骨的痛苦,舍弃生命的痛苦,内心中可能也会产生很大的嗔恨心;死后它会不会像我们所希望的那样去往生极乐世界、投生,也不好说,也许死后继续转恶趣,继续堕地狱,也有可能。所以我们对这些没办法做定解,一般初学者通过饶益心杀生是不能做的。像前面讲的,好像是饶益心,其实是自利,为了自己不要受到它的影响,这是不能开许的。如果有大利去舍弃,这个对我们来讲没大利,利很小很小,可以说没什么利益的,得到的利益只不过是我们不再为这只蚊子所叮咬而已,而且我们拍死这只蚊子是很大的过失,因为凡夫人与菩萨的心态完全不一样。菩萨的慈悲心非常非常广大,而且也有一种证悟空性的力量,他也真正有超度的能力。前面我们讲了,在不伤害自己,也不伤害对方的情况下,可以开许,但是我们现在可能是即伤害了自己,也伤害了对方,没办法对自他做利益,所以这方面是不能开许的,一般来讲对初学者来讲是没有开许的可能性。有些地方说是初地以上的菩萨,他相续很清净的时候可以开许,但是不是完全初地,有时候接近初地的时候,比如在加行道的时候,他自己内心中的功德也比较圆满的时候,稍微开许一点,也不是说刚刚开始学菩萨道就可以开许,这个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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